一个杀人案引发的百年争论,徐元庆为父报仇到底该不该杀(6)
2023-04-25 来源:飞速影视
有没有觉的《复仇议》 这个题目有点熟悉,没错,你熟悉并不是因为这篇文章,而是因为柳宗元写过《驳复仇议》,被收录进了《古文观止》里面,一篇说理非常透彻的文章被收录进了《古文观止》足见后人对柳宗元这篇思想性和文学性的认可。
前面说过,陈子昂的建议是先杀了徐元庆再表扬,看似解决了这个问题,但实际上却把礼和法对立了起来,以为礼法不能兼顾如鱼与熊掌不能兼得一样,但柳宗元敏锐的指出了这样做的危害,并详细分析了本案的要点所在。
柳宗元要驳倒陈子昂当然引用的也是儒家经典,因为那个时代你不可能甩开儒家经典自立门户。
柳宗元和陈子昂的原文都很长,写的都文采飞扬慷慨激昂,可以看到那个时代读书人的风貌,这里就不引用了,只说柳宗元的核心观点:《公羊传》同样也是儒家经典,有一句话是这样的:
“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
翻译成现代语言就是,如果父亲被杀时正当的,那么儿子就不能为父报仇,如果父亲是被冤杀的,那么千万不能复仇,这样只能冤冤相报何时了。
柳宗元抓住了本案的核心重点,那就是赵师韫杀徐元庆的老爹是不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那么按照儒家经典这样的行为子女是不能为父报仇的,如果是不合法的,那么子女就可以报仇。
这才是徐元庆杀人案的最终版本,即礼和法本质上是统一的,礼也是为了防止人们去违法,礼和法并没有矛盾的地方,如果徐元庆的老爹是被合理正当杀死的,作为子女就不应当报仇,徐元庆就应当被处死,完全没有必要表彰。
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是被冤杀的,徐元庆应该被释放,不应当处死,如此绝决的判定,破除了人们对儒家是和稀泥的印象。
而且柳宗元最后还说了一句很重要的话: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意思就是请把我的这篇文章附在法律条文的后面,让以后断案的人都看一看有个标准,前面我们说过,《唐律疏议》本身就是法条和注释的结合,陈子昂也说过把自己的看法附在法条后面,现在柳宗元也这么说,足见大家对唐律的重视。
自从柳宗元论述了礼法合一的观点之后,基本上后世也都遵循这一基本观点,唐律也正是在这种不断的探索中完善,最终成为了中华法系的代表,成就了《唐律疏议》礼法合一的巅峰地位。
总结:正是有了像陈子昂和柳宗元这样勇于思考和探索的人,唐律才成了古代中国刑律的典范,同时也对周边国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作为中华儿女应当为由如此辉煌灿烂的文化而感到无比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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