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杀人案引发的百年争论,徐元庆为父报仇到底该不该杀(5)
2023-04-25 来源:飞速影视
陈子昂大吼一声,这个人不能法外开恩放了,不像很多反对派那样,在否定了你的解决方案之后,什么也不说静等着你出丑,陈子昂给出了一个近乎完美的方案。
陈子昂打破了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给出的方案是:徐元庆蓄意谋杀,案情清楚,按照国法应该被判处死刑,国法不可不依,要不然以后有的人有样学样,国家还不乱了套了,尤其是在尚武的唐朝,私人比武是常有的事,要是这个案子开了口子,以后不知道熬闹出多少乱子。
但是,徐元庆做的是为父报仇的大义,符合儒家伦理的最高标准,情有可原,孝义感人,所以建议在杀了他之后再大张旗鼓地表彰他一番,给他家族办法一个皇帝御赐的锦旗什么的也是可以的。
陈子昂这么做可以说是完美解决了本案件,也完美化解了礼与法的矛盾,两头兼顾绝对是高招中高招,满朝文武都非常满意,这件事情也被记录在陈子昂的传记里面。
上面洋洋洒洒说了这么多,用古人的文言记录就非常简单了,《旧唐书》完整的记录了这件事:
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父为县尉赵师韫所杀。后师韫为御史,元庆变姓名于驿家佣力,候师韫,手刃杀之。议者以元庆孝烈,欲舍其罪。子昂建议以为:“国法专杀者死,元庆宜正国法,然后旌其闾墓,以褒其孝义可也。”当时议者,咸以子昂为是。
本以为这件事该到此结束了,徐元庆杀也杀了,表扬也都表扬了,按理说也该尘埃落定不会再有翻案了,但是唐朝法律高就高在不断的有新的看法理论提出来,充实唐朝的法典,让礼法结合的更加紧密,推翻了陈子昂看法的人我们也很熟悉是柳宗元,当然了他在当时更不可能是什么唐宋八大家,而是朝廷礼部的一名官员。
三 礼法合一,唐律所宗
为什么要说一下柳宗元的职位呢,因为柳宗元在礼部正好属于管这种礼法冲突的正经部门,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正好是这个口上的主管人,所以柳宗元在看完了这件事的卷宗之后,因为是自己主管的领域,所以就很认真的研究了一下当年的案子,还认真看了看陈子昂当年为了这个案子写的《复仇议》,没想到还真的没柳宗元看出了其中的破绽,并且柳宗元从另一个解读更加高明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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