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亲复仇,绵延千年的为孝而杀,甚至成为皇朝更迭的理由(3)
2023-04-27 来源:飞速影视
法家的代表人物 韩非子
但是秦亡汉兴之后,儒家也再次兴起。血亲复仇这个已被压抑下去的社会行为也就跟着抬头了,并且开始迅猛发展。
西汉虽然没有正式的颁布律法允许血亲复仇,但是各地方官员在受理血亲复仇案件时普遍会同情复仇者,进而对他们进行减刑、向朝廷申请豁免,甚至于上疏朝廷要求表彰。
而朝廷为了推崇儒学,加深孝道教育,也变相的纵容这种行为。甚至把广受社会议论的复仇者,以“褒奖孝悌”之名,提拔为官员。但是汉室朝廷很快就感受到了弊端。
复仇之风的大兴,让一个古老职业“刺客”也焕发了新生。他们专为那些“力有不逮者”报血亲之仇。其中的名人如郭解、剧孟甚至被记录于正史之中。而且他们很快就集团化,像著名的“会任之家”就聚集了数千的“刺客”们。
这些集团除了在社会上拥有强大的影响力之外,也利用他们不对称的武力优势,影响朝堂上的官员。这对朝廷、皇帝来说,已然成为了一种威胁。
虽然他们屡遭朝廷打击,但是这类集团是生长于“血亲复仇”这片土壤,所以朝廷也无法彻底根除他们。
民间慢慢也被狂热地“复仇”之风所绑架。一旦仇怨发生,复仇者便将复仇视为人生的唯一要务,以超出自身能力极限的毅力谋划复仇。而且复仇的手段极其残忍,甚至于以父母受辱为名,就杀人全家。
我们现在看汉代的人物传记会发现一个现象,很多人年轻的时候“怒而杀人”,不少人还不止一次,但是跑到别的地方躲躲也就没事儿了。这也是汉代这一社会现象的真实反映,也有不少学者认为,汉代那激昂向上的“尚武精神”也正源于此。笔者这里不展开这个话题,大家各抒己见。
有人认为这种过度报复的现象是汉章帝颁布《轻辱法》造成的。倒不如说是狂热地“复仇”之风,逼迫朝廷出台了《轻辱法》。因为社会已经认为血亲复仇极其正当,一旦发生纷纷上疏要求朝廷减罪。
说明:《轻辱法》主要规定是,杀死侮辱父母的仇人,可以免死。如果官员判决复仇者死刑,也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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