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军:鬼与灵:西南少数民族族群的“鬼”观念与传统帝国政治(2)
2023-04-27 来源:飞速影视
汉语“鬼”的概念逐渐进入西南少数族群,主要来自帝国政治所携带的汉文化。它一方面带来了鬼与灵的边界,万物有灵被分解为神灵/鬼灵,另一方面给少数族群带来歧视性的贬低和污名化,深层则是国家化的过程。
(一)拉祜族的神/灵/鬼观
一般来说,拉祜纳(拉祜族中的一支)的神灵体系包括了神(厄莎天神)、灵(e)、鬼(taw)。拉祜传统信仰中鬼神不分。其原始信仰体系为“有神论的万物有灵论”,“神”单指创造世间万物的天神“厄莎”,其余的精灵统称为“尼”(ne),现在拉祜社会中所谓的“哚”(taw,汉语称鬼)只是精灵的一个类别,与其他精灵本质上并无区别。拉祜语属于藏缅语族,在《藏缅语族语言词汇》中,鬼和妖都为同一个词t。发音十分相近。
不难看到,“尼(ne)”本身就是“灵(spirit,精神,心灵,精灵)”的意思。基督徒把ne加上不同的词hai变成ne hai,用以表达eveil spirit(恶魔、邪灵),hai在英文的拉祜语词典中是be cruel; vicious, unmanageable, ornery的意思。
拉祜社会鬼/神二分的概念实际上是民族研究学者所建构的。20世纪60年代的社会历史调查中,将“尼”分为能害人的“鬼”和能保护人的“神”,又将“鬼”分为属于自然现象的“鬼”、属于社会现象的“鬼”、反映民族关系的“鬼”和反映社会内部矛盾情况的“鬼”,与之相对应的“神”则有“寨神”“家神”等。《拉祜族史》一书有所改变,将社会调查中许多归为“属于自然现象的‘鬼’”划入了“神”的类别,如雷神、年神、山神、河神、树神、猎神、农神、火神等,认为拉祜信仰分为“多神崇拜”和“鬼崇拜”,“鬼”则包括自然界和自然现象中产生的鬼、非正常死亡者的灵魂变成的鬼、人为放的鬼和拉祜称为“哚”的鬼。虽然该书的编写者已经意识到拉祜语中“神”与“鬼”是不分的(均是ne),也知道上述提到的诸神如不进行适当的祭祀和抚慰仍然会为作祟于人,如家神,但囿于汉人社会鬼/神二分的认知框架,他们仍然认为“为善的就是‘神’, 为恶的便是‘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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