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58章:人生中福祸相依,怎样趋吉避凶?如何趋利避害?(2)
2023-04-27 来源:飞速影视
我们在上一章刚讲过,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当然就算生活很艰难,也不可能所有人都去当盗贼的,再精细再繁苛的法令也会有漏洞,为了对抗不合理的法令规章,老百姓除了抱怨之外,也会有一些人绞尽脑汁去钻法律的空子,精力都用在了内耗之上,那老百姓自然是物资和德性双双缺乏了。其实这个观点在儒家思想上也很明确,《论语·为政》篇中也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思是:用政令来治理百姓,用刑法来整顿他们,老百姓只求能免于犯罪受惩罚,却没有廉耻之心;用道德引导百姓,用礼制去同化他们,百姓不仅会有羞耻之心,而且有归服之心。
如果没有道和德来做指引和教化,仅仅使用政令和刑罚来治理百姓,那就会出现法无禁止皆可为的现象,只要不违反法律,再缺德的事都敢干,统治者建立法令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的欲望或者说为己求福,但如果社会风气因此而败坏,长此以往,是不可能实现社会和谐以及长治久安的,那样的话,祸患也就随之而来了。因此,老子接着说了一句非常有名的话,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因为这一句话代表了老子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所以除了道德经第一章中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之外,这一句可以称得上道德经中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话了。灾祸啊,是幸福的依身之地;幸福啊,是灾祸的藏身之所。
孰知其极:其无正也。正复为奇,善复为妖。前一个正的意思是标准;后一个正的意思是中正;奇的意思是邪,妖的意思是恶。翻译一下就是:谁能知道究竟是灾祸呢还是幸福呢?它们并没有确定的标准。正可以转变为邪,善可以转变成恶,人之迷,其日固久。人们在这方面产生的迷惑,可以说由来已久了。我们之前讲过,易经是群经之首,大道之源,易经的理论基础就是阴阳变化,发展到道德经的时候,已经形成相对完善的辩证法思想,老子在第2章的全书索引目录当中,就已经通过美丑,善恶,有无,难易等等一些相反相成的概念来表达了他朴素的辩证理论,并且将这个理论贯穿于道德经全书的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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