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长河:江淮直臣乔莱与下河之争(4)
2023-04-27 来源:飞速影视
所以,靳辅之议与其说是河工新策,不如说是其施展的一个政治斗争手腕。
而且,靳辅所主并非仅其一人之议,他的背后又有着很复杂的深层政治背景: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中止称“河臣议实执政主之”,语焉不详;而在御史郭绣劾明珠、余国柱疏中则将此事的内幕清楚地披露了出来:“靳辅与明珠、余国柱交相固结,每年糜费河银,大半分肥,所提用河官多出指示,是以极力庇护。当下河初议开时,彼以为必委任靳辅,欣然欲行,九卿亦无异词。及上另欲委人,则以于成龙方沐圣眷,必当上旨,而成龙官止臬司,可以统摄,于是议题奏仍属靳辅,此时未有阻挠议也。及靳辅张大其事,与成龙议不合,始一力阻挠,皆由倚托大臣,故敢如此。”明珠时以大学士主持内阁政务,乃政府首脑,余国柱也是一显赫权臣,所以靳辅之议实际上代表了当时朝中势焰方炽的明珠集团的利益。正因为有此背景,故当康熙帝命公议此事时,“廷臣多右河臣者”、“多是河臣言”。
当此形势险恶、群臣缄默之时,乔莱虽身为词臣,却深以国计民生为念,决定挺身而出,直陈是非。康熙帝命以此事传问淮扬七州县藉之现任京官者,靳辅闻讯,“使其客以厚利昭君,君笑不应。”当时在京的淮扬士大夫群集乔莱府邸会商此事,乔莱当众慷慨陈词;“以朝廷言之,请帑至三百万,国用绌矣!题官至三百员,铨政乱矣!派夫至数十万,民力殚矣!以七州县言之,工未成,害不忍言,工既成,害又不忍言。未成之害日筑堤,日派夫;既成之害日卖田,曰决河。……今日之事,当以死争之,功名不足顾,身家不足惜矣。”十一月二十一日,乔莱人值日讲起居注,遂直言陈奏河工利弊:“若依于成龙之议,工也易成,百姓有利无害。若依靳辅之议,工也难成,伤损民田、民房、坟墓甚多。且堤高一丈六尺,束水一丈,水不由地中行,比民间房檐还高,伏秋之时,一旦溃决,百万生灵俱为鱼鳖,如何行得?
”康熙帝疑其夹杂私心,遂问:“此事毋得有私,开河地方有尔庄地否?”乔莱坦然奏对:“臣宝应县人,开河地方在高邮、兴化、盐城、泰州,并不伤损宝应田地。只是这工原不是朝廷万不可已之工,原是皇上圣恩救百姓的。皇上行此救民之事,靳辅建此害民之议,此断断不可行者。”康熙帝闻其言深以为是,顾大学士等日:“看来两人虽皆可成功,毕竟于成龙之议便民。其实这工原不是万不可已之工,原是朕救百姓的,若有害于民,如何行得?”言毕,又问:“江北之人与尔意见相同否?”乔莱慨然奏日:“俱与臣相同,臣等明日有公议进呈皇上。皇上如此轸念淮扬之人,臣等本地之人,若徇私畏祸,不以实情奏对,上负皇上,下负苍生,清议所不容,乡评所共弃矣。”康熙帝于是决定:“于成龙所请钱粮不多,又不害百姓,且著他做,做得成固好,即不成再议未迟。”次日,乔莱领衔进呈《束水注海四不可议》,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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