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山西碑刻里的乡约(2)

2023-04-27 来源:飞速影视
感谢张正明、科大卫、王勇红等学者最近整理出版了《明清山西碑刻资料选》、《明清山西碑刻资料选》(续一)⑤,两书辟有乡规民约类,收集一些乡约资料,而在其他分类的内容中,多有涉及乡约之处,为研究乡约提供了新史料。此外《高平金石志》⑥也有禁令乡约类。笔者主要依据这些碑刻资料,并结合部分方志、族谱、契约、档案等,就明清山西乡约问题加以考察。
一 明清山西碑刻乡约资料的形式
明清山西碑刻记载乡约有五种形式,一是设立乡约的碑文,二是乡约的民间村规,三是官府批示的乡约村规,四是乡约所立的碑刻,五是碑刻中出现乡约的相关内容。多种形式的碑刻,有意无意、或多或少为我们保留了有关乡约的记载,通过分析这些乡约资料,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山西乡约的实行情况。
设立乡约的碑刻。此类碑刻不多,但是资料价值很高,提供了设立乡约的详细资料。如《资料选》第470号《崔村创建约所记》,崔村属于泽州临川县,由当地人冯君冠于康熙五十八年(1719)立碑。该碑全文如下:
崔村去邑治三十里许,有余先人之薄田,余因自成来耕于此。土瘠民贫,耕织外一无事事,犹有村野之风。顾朴乔野,近蠢二代之后,不克比户可风,少年弟子近渐远淳古,是不可无以教之至。于是请诸乡老,佥谋于请建乡约所。余闻之甚喜。遂后计工度地,量日程材。计东西五丈六尺,南北七丈八尺,屋二十楹。经始于康熙五十二年十月十日,断手于五十六年七月乃成,诸乡老喜甚。余又虑守所无人,以致日久年湮,将不免有风雨飘摇之患,因施田十亩,以为守所,署朝夕□餐之资。诸乡老愈喜,甚以为余记深需虑也。余乃群乡之人而告之曰:“乡约所以讲乡也。”圣训煌煌,民曷简易。自今孝尔父,恭尔兄,教尔子,睦尔邻,耕尔田,服尔贾,秀者读尔书。朴勿乔野毋蠢,上共赋役,下养父母妻子,毋背约。诸乡老更益喜,佥曰:是役也,可以为祈谷报腊之所为焉;可以为岁时伏腊之聚焉;可以为社仓焉;可以群子弟读书焉。
后之人慎毋肖像祀淫,则崔村之风可近于古矣。是为记。
邑主冯君冠撰
清康熙五十八年岁次乙亥三月谷旦立(《资料选》,第637页,按:“以致日久年湮”、“以为守所”后新增断句)
该碑记载了设立乡约的缘由、经过,乡约所的建筑,施工时间,田产的来源,乡约的内容,乡人的看法,乡约的设立者等,据此对于民间自发设立的乡约可有具体的实际了解。乡约的民间村规。《资料选》第512号《千秋鉴乡约碑》,乾隆四十五年(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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