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山西碑刻里的乡约(3)
2023-04-27 来源:飞速影视
立,今存闻喜县阳隅乡丈八村,闻喜县初隶平阳,雍正七年(1729)后改隶绛州。该碑全文如下:
《周礼·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实兴之。是以风俗醇美,刑措不用。本庄自建辟(以)来,民勤物阜,颇有唐魏之遗风。迩来人心不古,习俗非旧,类多不法之徒,无行,大干周典之诛。岁有令申,怙终不悛。乡总甲保、地方牌头等,公同会议,演戏立约。所有禁条,开列贞珉,绝不宽宥。倘有弗遵者,公举送官,听凭法究。凡我庄人,守己畏刑,咸庶中正,则勒石与刻木同志盛美与无暨云,是为序。
一禁酗酒打架,窝娼诱赌,犯者罚银十两。二禁砍伐树木,盗割苜蓿,犯者罚银五两。三禁放羊害人,并及牛马,犯者罚银十两。四禁偷秋麦,不论男妇,犯者罚银五两。五禁偷摘果木,不论长幼,犯者罚银三两。共五项,拿获者,三七分金。
董大远 董君封 董 铨 董 玺
管银人 董尔均 董元洁 董大友 董绍光
大清乾隆四十五年岁次上章困敦夷则吉旦董合益(《资料选》,第684页,
按:碑序标点断句有改动)
这是一个村庄禁约,以乡约为题,文中出现的“乡总甲保、地方牌头”,属于乡约系统,禁约的五项内容在于维护乡村社会秩序与经济秩序。可注意者就是立约人皆姓董。类似者还有《资料选》第512号《孙远村箴铭》,嘉庆十九年(1814)所立,孙
远村隶属于平阳府临猗县,该碑内容是:
窃闻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五谷禾苗生命关焉。是以孙远村禁牧牛羊由来旧矣!但历年演戏立规,过后空疏无据。多有无耻棍徒,逞一己之欲,博人间之利,昼夜偷取,靡所底止,殊堪痛恨!今合村公议,例载严密,八庄乡约轮流经管。嗣后凡有强梁贼盗,罚不容己!而徇情私议,贪财卖放者,查出更增十倍;如或顽梗难化,送官重究。谨勒石以存后世,永远之计,且示同人。箴铭云。
牛一两苜蓿三两蔓青一钱
人食苜蓿无论亲族,不许私抉,罚银一钱,见拿者赏,三七分罚。羊三钱树枝一钱苹果一钱
嘉庆十九年岁次甲戌十月吉日立(《资料选》,第685页,按:“靡所底止”后断句)
此碑也是为了保护生态与庄稼禁牧牛羊,也有“演戏立约(规)”的传统,由于“合村公议”的结果是“八庄乡约轮流经管”,所以这个村约实际上就是“乡约”。与
《千秋鉴乡约碑》中所说:“倘有弗遵者,公举送官,听凭法究”类似,《孙远村箴铭》也说:“如或顽梗难化,送官重究”,说明这些村庄规约是经过官府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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