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李庄在法庭上的精彩发问(9)
2023-04-27 来源:飞速影视
警察:现场、他的家里、公安机关。
李庄:错!我告诉你,是证人家里、证人单位和办案机关,而不是特指公安机关,其中也包括检察机关。
警察:因为我是公安机关的民警,所以我说办案单位并没有错。
李庄:我刚才问的是刑诉法规定。好吧,那我继续问你。在证人的笔录里面显示,出现了很多在宾馆、茶楼、饭店的地方,而没有在法定地点的笔录,你认为这些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
警察:是根据证人的要求在相应的场所开展调查取证。
李庄:依您所说,按照证人的要求?我问的是这些取证地点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
警察:我们是按照证人的要求在这些场所开展工作,因此是合法的。
李庄:如果证人的要求和法律规定发生矛盾怎么办?你是听证人的还是执行法律?作为一个执法人员,你是知道,还是不知道?
公诉人:审判长,反对。公诉人认为这个问题和我们要求侦查人员说明情况相去甚远。
李庄:审判长,我们现在进行的是“排非程序”,就是把非法的证据排除出去。这个案子有很多“非法”的证人证言,怎么不能问呢。
公诉人:你问的问题太远了,如果你觉得证人证明的地点不合适,你可以当庭说明,他也作出了说明--
李庄:我问他这些是合法还是非法的。
公诉人:那要求他在两者中做出选择吗?他都跟你说了--
审判长:听从法庭的裁决。证人已经把问题说了,这个问题不必要再问了。请继续发问,不要再发表评论。
李庄:佘支队,证人的要求就是合法的吗,您这个说法是大错特错,收回去好吧?法定的东西,是一丝不苟的,谁随意更改也不行。
审判长:请继续!
李庄:好,我继续,佘支队,你是否了解什么是刑讯逼供里面的“疲劳审讯”?
警察:清楚。
李庄:什么样的情况才能达成疲劳审讯的界限呢?你掌握,还是不掌握?
警察:连续超过十二小时的审讯。
李庄:法定的疲劳审讯,没有单一界定只有超过十二小时,当然,你说的也没错。如果本案中有连续超过十二小时,甚至超过二十个小时之上的审问,你认为它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
警察:我相信,在案情中肯定不会有你刚才所讲的。
李庄:那我问你,你知道什么叫“外讯”吗?
公诉人:反对。公诉人认为侦查人员出庭对这个证据收集问题的合法性做出说明,并不是对这个法理以及一些法律条文甚至是一些法律规定进行说明以及解释的。公诉人认为辩护人可以直接针对性的发问。如果这样子扯那么多法律规定以及一些条文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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