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行业深度研究:头部唱片盈利稳增,流媒体抢占产业链份额(9)
2023-04-29 来源:飞速影视
公司与数码串流平台签订的许可费安排:会规定若干关键绩效指标,或要求在合约 期内增加一定数量的音乐作品(如客户X合约中的150个新音乐作品、客户Y合约中 的200个新音乐作品),从而激励公司制作和收购更多优质的音乐作品。音乐作品数 目及串流次数的增加,能够提升公司向更多商业实体授出版权,以及与更多数码串 流平台签订长期版权授出合约的可能性。
自制音乐作品的平均成本自21年明显下降。2018-22H1自制音乐作品的平均制作成 本在3.8-21.2万元,由自制音乐作品的总制作成本除以年内自制音乐作品数量计算得 到,其中总制作成本包括直接归属于自制音乐作品的其他无形资产转拨,以及营销 及宣传等开支的制作成本,自制音乐作品数量剔除了已录制及翻录的音乐作品。平 均每件自制音乐作品成本从2018年的17.8万元升至2020年的21.2万元,其后明显下 降,2021年降至10.9万元,22H1仅为3.8万元。
外购音乐作品的盈利能力历年分化较大。按自制和购入的音乐作品对授出音乐版权 的收益及成本进行划分,在盈利能力上,2018-22H1自制音乐作品的直接成本占收 益的比重在10.3-20.7%,外购音乐作品的直接成本占收益的比重在1.3-27.9%。2018 年和22H1自制音乐作品的盈利能力较低,直接成本占收益的比例分别为19.8%和 20.7%,主要由于精选曲目的非固定最低保证许可费贡献收入比例较高,导致向艺人 支付的费用较多。2020年和22H1外购音乐作品的盈利能力较低,直接成本占收益的 比重分别达27.9%和21.5%,主要因以较高的分成比率向音乐版权代理购入高流量的 音乐作品,导致版权许可收入比例下降,另外22H1由于购入更多音乐作品导致版权 摊销的增加。
购入的音乐作品较好地实现了盈亏平衡。外购的音乐作品按购入方式分为三类:有 预付款项的按收益分成基准购入的版权、无预付款项的按收益分成基准购入的版权, 以及买断的版权,其中第二种不适用于盈亏平衡分析。盈亏平衡期是指音乐作品所 产生的收益充分覆盖其收购成本或预付款项所花费的时间。公司从2020年起开始购 入音乐作品,2020年、2021年和22H1已实现盈亏平衡的音乐作品的平均盈亏平衡期 分别为6个月、6个月和1个月。截至22H1,公司大部分购入的音乐作品已实现收支 平衡,其中2020年13首购入的音乐作品均实现了收支平衡,2021年和22H1购入的 212首和61首音乐作品中分别有186首和54首达成了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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