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学史极简大纲

2023-04-29 来源:飞速影视
第一章、先秦美学思想
一、孔子以前的美学思想
(一)、味、色、声之美。
《左传》桓公元年:“宋华父督见孔父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艳’。”美:能直接给人以感官享乐的声、色之美,味美也包含在内。
(二)、以“和”为美。
提出“和”,是要把对味、色、声的官能快感的追求同真正的美感区分开来。
“和”,是“以他平他”,也就是把相异的东西综合统一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产生出新的事物。如果“以同裨同”,即只把相同的东西加到一起,虽然在量上可以有所增加,但用尽了也就完了,不可能产生出原来没有的更多的新事物。这种看法,是古代对于世界的多样性以及世界只有在相异的事物的相互联系和作用中才能发展的朴素认识。
(三)、美与善的统一。
对于声色之美的追求同社会政治伦理道德要求之间有矛盾,在官能感受上使人觉得美的东西不一定是善的。
二、孔子的美学思想
(一)、思想基础——仁学
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学,其美学是从仁学出发解决审美和文艺问题而得出的结论。“仁”的根本是以氏族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亲子之爱,是人性的内在欲求。艺术观念——“成于乐”、“游于艺”
艺术的作用——“兴”、“观”、“群”、“怨”

中国美学史极简大纲


(二)、美学观念——“尽善尽美”、“文质彬彬”、“中庸”
1、充分肯定美的意义和价值的前提下要求美与善相统一。
2、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雍也》)事物外在的形式美有不可否认的价值。同一的内容,可以表现在一种美的形式中,也可以表现在一种不美的、简单粗陋的形式中,而两者的价值显然是不一样的。
3、自然美。
从人的伦理道德的观点去看自然现象,把自然现象看作是人的某种精神品质的表现和象征。
4、美学批评尺度。“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雍也》)“中庸”原则是社会生活中各种互相矛盾事物的和谐统一。是政治学的最高表现,也是孔子始终追求的理想。运用到美学上,要求在美和艺术中处处都应当把各种对立的因素、成分和谐地统一起来,不要片面地强调某一方而否定另一方。对立因素的统一,每一因素发展的适度,这是作为美学批评尺度的“中庸”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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