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剧《少年法庭》:福利主义少年法真的助长了青少年犯罪吗?(2)

2023-04-29 来源:飞速影视

韩剧《少年法庭》:福利主义少年法真的助长了青少年犯罪吗?


《少年法庭》青少年罪犯群像“恨”与“福利主义”《少年法庭》最具戏剧性的案件当属第一、第二集出现的“八岁男童分尸案”,案件原型系2017年3月底发生的“仁川国小女童分尸案”,两名同案犯系女同性恋人,主观恶意强烈,且有分尸、食尸行为,在韩国轰动一时。主犯金某案发时十七岁,系“犯罪少年”,依少年法判处最高刑期20年,共犯朴某已满十九周岁,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上诉过程中被法院认定为“从犯”改判为十三年有期徒刑,韩国民众不满二人刑期过低,引发抗议。剧中为了强化青少年犯罪的主观恶意,降低案犯年龄,并戏剧性地安排一方年龄低于刑事责任标准,营造一种法律无法自行伸张正义、非借女主角之手无法为受害者讨回公道的景象。只是,女主角面对上司高喊要严惩案犯、要让犯罪的青少年学会敬畏法律,除了替观众出气,并不能改变韩国少年法践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福利主义之事实。

韩剧《少年法庭》:福利主义少年法真的助长了青少年犯罪吗?


金秀惠饰女主角沈恩熙文化研究学者将韩国文化精髓概括为“兴”与“恨”,两种极端情绪宛如阴阳,彼此交织构成了韩国戏剧化的民族性格,基于“恨”产生的对“兴”的渴望,便是“复仇”,这也是韩国影视作品中最为常见的主题。《少年法庭》同样贯彻了这一主题,因少年犯罪痛失爱子的女主角身为法官利用职权严惩少年犯,更戏剧化地安排当年逃脱法律制裁的罪犯犯下新罪走上法庭,直面女主角,除了继续强调本剧“少年犯罪屡教不改”的罪犯群像外,也实现了女主角的复仇。文化学者认为,韩国兴恨交织热衷“复仇”的民族性源自国家动荡与被殖民地历史,不巧的是,如今激发韩国民众“恨”的少年法,正是源于韩国“兴”的诉求。1910年8月《日韩合并条约》签订,朝鲜半岛成为日本殖民地,1912年3月日治朝鲜制定朝鲜监狱令,以1908年制定的日本监狱法为基础,将未满十八岁的收监者与其他罪犯区别对待,至此开启朝鲜少年司法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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