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民交叉课题续篇:刑事判决已决事实对民事诉讼的影响|金融汇

2023-05-02 来源:飞速影视

刑民交叉课题续篇:刑事判决已决事实对民事诉讼的影响|金融汇


课题负责人王真按:
天同刑民交叉课题发布以来,系列文章受到各界关注。随着我们经验的积累和认识的深入,发现在这口“深井”里,还有诸多问题值得探讨。而刑事判决内容在民事诉讼中的采信问题,在绝大多数刑民交叉案件中均有涉及,尤其是在穿透式审判的语境下,当事人通过刑事路径寻求民事案件中的先机,成为民事诉讼面临的新课题。
为了回应实践,通过对该问题的研究和对司法判例的梳理,我们形成了一些基本观点。期待与同仁的交流碰撞,一起寻知求真。
课题组成员:郑杰 吴陶钧 于胜 易梦圆 时光远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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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共计7,430字,建议阅读时间15分钟
2019年是商事审判理念革新的元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46条确立了虚伪通谋意思表示这一重要规则的基础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会议纪要”)又确立了“穿透式”审判理念。该会议纪要精神中关于:1、通过穿透式审判思维,查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探求真实法律关系;2、审判实务中要准确把握外观主义的适用边界,避免泛化和滥用等表述——将审判理念导向于“实质重于形式”。
根据虚伪通谋规则及九民会议纪要精神,对于当事人通过书面合同等形式确立的法律关系,能够以“非真实意思表示”而被确认无效。司法机关在当事人书面合意之外,尚需探求双方是否存在“隐藏”合意。上述规则及理念,对于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更公平分配责权,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在实践这枚硬币的另一面,亦开始滋生另一种倾向——援引虚伪通谋规则背信推翻承诺,利用穿透式审判逃避债务。而更进一步,通过刑事侦查等易于“穿透”获取证据的途径,获取对己方有利的证据,甚至有利的刑事判决,以推翻原书面合意,亦成为了新的“以刑促民”或“以刑阻民”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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