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刑部工作指南——读《人命关天:清代刑部的政务与官员》(4)
2023-05-02 来源:飞速影视
总的来说,清代所有法律事务归刑部管,而刑部听皇帝的。
一个典型案例是雍正朝的年羹尧案,这其实是个政治大案,刑部的作用仅限于配合皇帝完成刑审程序。
另一方面,在皇帝心目中,当法律问题变成政治问题时,个案核拟本身的是非正误就没那么重要了(貌似,这个道理今天仍然适用)。
田文镜办理的刑案,拟处理意见被刑部驳回,雍正就怀疑刑部故意刁难田文镜。他的关注点已经不在案情,而在“朋党”。乾隆对于跟刑部有不同拟处理意见的御史也着重打压。
作者讲述刑部工作时,经常会讲一些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是对刑部工作的一种动态展示。
比如第四章提到刑部官员自己和别人眼中的“刑部官员形象”。刑部官员自己觉得,他们本是学孔孟之道的儒生,但是从事了法律工作,经常要决定别人的生死。在工作中他们也努力贯彻孔孟之道,想让可能会被判死刑的人活,但法律不允许的情况下,他们的努力徒劳无功。
而在其他士大夫们眼中,刑部官员就是“酷吏”,说“凡能治狱者多刻”。
刑部官员甚至被列入“京城最不好打交道的三类官员”之一(另外俩是翰林院、都察院):
第有三种人不易浃洽,余敬而远之。一曰翰林院:敝貂一着,目中无人,是谓自命太高;二曰都察院:风闻言事,假公济私,是谓出言太易;三日刑部秋审处司员:满口例案,剌剌不休,是谓自信太深(陈夔龙《梦蕉亭杂记》)——刑部秋审处是刑部精英聚集地。
对于这种“不同形象”,作者认为原因主要是职责经验立场的不同、刑部官员面对的来自皇帝的压力与其他官员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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