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占春——之我精神导论-探索篇-之我论(5)
2023-05-02 来源:飞速影视
失恋(或失爱)之所以会出现诸多的不良反应,归根结底在于,失恋者(或失爱者)之我因倾覆了“安身”的摇篮,之我处于所谓的“失重”状态,进而造成人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与行为。此刻,如果将异性之爱转向——宗教之爱、事物之爱、动物之爱等,让之我寻觅新的替代摇篮,逐渐克服“失重”状态,人就会走向新的正常生活。
生活中,有些人失去恋人、亲人,却一直坚守着对他们的爱。也就是把他们的之我当作自己之我的摇篮。极端的例子显示,有的人为了他(她),终其一生未娶或未嫁;有的人竟然将亲人的尸体做成木乃伊或储藏在冰箱里,数年贴身相伴。究其缘由,是当事者不承认摇篮已倾的事实,将之我一直栓在对于特定对象的爱里不能够自拔,以期求得之我在幻想的摇篮里安歇,企图把痛苦赶走,自认为可以过上正常的生活。特别注意,一个人,如果之我连爱都排斥,那么这人之我必是阴暗扭曲的,性格性情如同冷血动物,在某些情况下对社会和他人危害极大。
恨——我之本能
众所周知,因利益、情感、自尊等世俗诸矛盾得不到和谐处理时,人往往会产生恨。字面上来说,恨就是对人或事物怀有强烈的敌对或不满的情感。但话说,问题在于人常常会在不经意里产生恨的情愫,恨的意念始终叫人挥之不去,而恨的情愫和意念因刺激之我碰出了荧光。
人与人相遇,哪怕互不相识,对方的一个眼神或举止,也可能即刻令人产生恨。但这种恨,来之快,去之也快,人往往不会追究或思考。听到某句话或看到某个事物,人也可能即刻产生恨,转下眼球或皱下眉头也许就忘却了。恨,是之我对外的一种排斥,是之我的本能。
顾名思义来讲,嫉妒也是恨的一种状态。嫉妒是指人们为竞争一定的权益,对相应的幸运者或潜在的幸运者怀有的一种冷漠、贬低、排斥、甚至是敌视的心理状态。《心理学大辞典》中说:嫉妒是与他人比较,发现自己在才能、名誉、地位或境遇等方面不如别人而产生的一种由羞愧、愤怒、怨恨等组成的复杂的情绪状态。事实上,因嫉妒而产生的恨比比皆是,只是人不愿意坦诚或压根就没有意识到其庐山真面目而已。
之所以产生此起彼伏的恨,是因为之我需要释放、需要挣脱压抑、需要调整平衡。恨,是之我的保护神,也是之我的一种本能。通过恨,人的之我得到了纾缓和调整,人的情绪也就趋于了正常。
也因如此,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会发生。例如,两位二十年未见的高中同学在饭局上偶遇,一位对另一位耿耿于怀显露不满。其实,二者同学期间基本上都没有说过几句话,更没有什么交往,也没有发生过任何芥蒂,耿耿于怀的根子实则源于“嫉妒”,因为之我太压抑,所以就显露“耿耿”,由此让之我得到释放,求得一定的心理平衡。再如,两位老友数年未见,在有彼此陌生朋友的饭桌上侃侃而谈。一方坦言近来事业有所建树,一方听罢竟抖出令对方始料不及的陈年馊事。一方不知所云,尴尬无比;一方则通过“爆料”来表达恨,由此爆料者之我的压抑得到了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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