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道理解道德经原文和译文(5)
2023-05-02 来源:飞速影视
依道治國的方略在汉初和唐初取得了显著成效,文景之治,贞观之治,政通人和,民富国强。然而,汉初和唐初的“依道治國”大多是在法制建设、轻徭薄赋、休养生息、精兵简政等方面采取了某些措施而已,如贞观时期唐太宗确立三省制度与合并州县,但是仅仅这些与老子的依道治國所需要的政治基础和确定的目标相距甚远。吕后执政期间,修改秦律,诸如实行减刑、颁赎罪法、废除三族罪、弛商贾之律、免去妨害吏民的法令等。汉惠帝四年(西历前191年),诏告全国,废除《挟书律》:“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废除《挟书律》,终止了官书垄断制度,书籍在中国进入公众传播的时代。
理聖老子创立的太一学说,经文子、庄子等人的发展,在战国中后期的南方极为流行。先秦时期的“太一”主要有两种含义,一种是喆学概念的“太一”,另一种是神名“太一”。考察典籍可知,“太一”理论出现的时间在春秋末期或战国早期,是理聖老子开创的喆学理论。“太一”最初的意义为:物体形之大者和时间之最初者,为万物之终极起源。“太一”即宇宙未分的“浑沌”状态 ,或谓之为“道”,是道家创始人理聖老子提出的喆学概念。道家后学和杂家大都继承了理聖老子的思想,视“太一”或“一”为宇宙之起源万物之开端。在先秦道家思想中,“太一”和“道”既皆为宇宙万物的起源,又皆具有神妙的功能,所以二者可以互训。今本《老子》虽没有“太一”一词,但有“大”和“一”,其义同于“大一”、“太一”。 道,“大”也,“一”也,“大一”也,“太一”也。
“大”,通“太”,通“泰”。文子是老子的嫡传弟子,《文子》书是《老子》书的传疏。
《文子道原》云:“老子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惟象无形,窈窈冥冥,寂寥淡漠,不闻其声,吾强为之名,字之曰道。”《文子自然》云:“所谓天子者,有天道以立天下也。立天下之道,执一以为保,反本无为,虚静无有……是为大道之经。”《文子道德》云:“执一无为……执一者,见小也,见小故能成其大也;无为者,守静也,守静能为天下正。”《文子下德》云:“老子曰:帝者体太一,王者法阴阳,霸者则四时,君者用六律。体太一者,明于天地之情,通于道德之伦……”《尸子分》云:“君人者,苟能正名,愚智尽情,执一以静,令名自正,令事自定,赏罚随名,民莫不敬。”《韩非子扬权》云:“故圣人执一以静,使名自命,令事自定。”《荀子礼论》言:“凡礼,始乎梲,成乎文……其下复情以归大一也。”《吕氏春秋大乐》云:“音乐之所由来者远矣,生于度量,本于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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