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没有证据,就能逍遥法外吗?(4)

2023-05-02 来源:飞速影视
到了第三回合,双方站在台上没有幅度较大的动作,站在原地相互吐口水,有些支持者认为这样下去过于尴尬,建议双方握手言和,提出既要坚持客观真实,以防止诉讼异化,不当降低证明标准,也要坚守法律真实,正视证明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使用推定的现象,并且提出特殊情况下客观真实需要让位于法律真实(陈光中)。正当裁判要宣布这场比赛有两个冠军的时候,在场有观众说你们两个人打错啦,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内涵不清、身份不明,你们俩今天这场拳赛就是个误会,打了这么久也没什么实际意义,抓紧散了(王敏远)。双方虽然散场,但仍不时往对方家贴大字报,扔砖头。
中国法学界关于法律真实和客观真实争论可以概括为两个问题,探求案件客观真实是否有实现的可能,依据法律真实进行裁判是否会犯错,虽然争论到最后也没有得出明确的结论,但是我国的立法和实践层面已经更加倾向于信赖法律真实,不再苛求客观真实,在具体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主要依靠在案证据还原案件事实,有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就是裁判的依据,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意味着不存在,法律真实与证据裁判原则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既没有证据就没有事实。
三、不同案件标准不同——区分内心确信和优势证据
如果我们现在都能够接受认定案件事实需要依靠证据的观念,那么进一步需要思考的问题是“我们需要多少证据才能够认定事实”、“我们需要怎样的证据才能够认定事实”,前者是认定案件事实需要的证据数量问题,比如说强奸罪,只有被害人陈述说被告人对其实施了强奸,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证据,法官肯定不会只根据这一个证据就认定被告人实施了强奸行为。后者是认定案件事实需要的证据质量问题,比如说受贿罪,被告人被刑讯逼供后供述自己收了钱,由于被告人可能是被屈打成招,法官也不能轻易的认定被告人构成受贿罪。在证据法上我们将上述问题提炼出一个名为“证明标准”的概念,简单说就是证据要达到何种程度才能认定案件事实,由于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调整的法律关系不同,两种性质的案件有着各自的证明标准。
民事案件主要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民事审判发生错误最多导致财产利益归属不当,因此,对于民事案件事实认定的标准就不需要同刑事案件那样苛刻。民事案件以“优势证据”作为证明标准,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会有一方胜诉,一方败诉,只要一方的证据比一方稍有优势,那么法官就会支持证据优势方的主张。如果非要把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予以量化,可以简单粗暴的认为法官通过现有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把握达到百分之五十一既可以予以认定。
相关影视
合作伙伴
本站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
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www.fs94.org-飞速影视 粤ICP备74369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