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我宗族、固我盟邦,宗法分封制背景下,“同姓不婚”的政治智慧(7)
2023-05-03 来源:飞速影视
周代特别是西周,王后多为申国和齐国的姜姓女子。诸侯之中,姜姓的齐国经常和姬姓的鲁国、郑国、卫国结盟,芈姓的楚国和嬴姓的秦国也常通婚。后期,华夏还与四夷结亲。《史记》中记载,“襄王欲伐郑,故娶翟女为后,与翟共伐郑”。中原北边的晋国公室长期与狄人长期通婚,晋献公娶骊戎女子骊姬、少姬;晋文公娶赤狄女子季隗。晋国也在与戎狄的通婚混血中,不断加强“和戎”政策,最终将全部戎狄之地化为了晋国领土。进入春秋后,各诸侯国之间的斗争持续不断,关系十分微妙,诸侯大多会通过“同姓不婚”的手段达到联姻,扩大自己的政治势力,求得同盟,或改善双边政治关系,进而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
“同姓不婚”,实质是为了扩大政治同盟,换取政治利益最大化4、“同姓不婚”政治利益的扩大化:“媵婚制度”天子和诸侯遵循“同姓不婚”,并不仅仅是两个家庭的事,一大堆伯父叔父和姑表舅亲都要参与。在“同姓不婚”的基础上,还发展出来了“媵婚制度”。传说中尧的女儿娥皇、女英一起嫁给舜就是很好的先例。“媵,送也,谓女之从者也。”——《仪礼》“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春秋公羊传》天子和诸侯不管是娶亲还是送亲,都是牵一发动全身的利益互动,妻子的姊妹或侄女要作为陪嫁的次妻,两个同姓国也要出女子陪伴,这些次妻们被称为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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