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欢——郑和下西洋的穆斯林记录者

2023-05-03 来源:飞速影视
“景泰辛未年秋月望日,会稽山樵马欢述。”
明代宗景泰二年(1451年),一位年过古稀的老人在最后一次校对完成后,落款收尾,为自己多年的海上经历做了总结。
这位老人名为马欢,是明朝初年一位出身“回回人”族群的“通事”。这部由他口述、经其同僚抄写的著作,便是后世了解“郑和下西洋”这段历史最重要的一部史料——《瀛涯胜览》。
马欢随舰队亲历过三次下西洋,分别是第四次(始于永乐十一年,1413年,至永乐十三年七月,1415年)、第六次(始于永乐十九年,1421年,至永乐二十年八月,1422年)和第七次(始于宣德六年十二月,1432年,至宣德八年七月,1433年)。在第七次下西洋时,马欢和另外几位穆斯林职官奉太监洪保之命出使麦加,顺道朝觐。
马欢是一名信仰伊斯兰教的“回回人”——即今天回族的重要祖先来源。在明代,承接元代对外交流的“回回人”是明朝重要的少数民族,他们在航海中也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
基于已有的一系列研究,笔者以马欢这样一个少数民族出身的记录者为案例,简要展示“回回人”作为个体和族群在“郑和下西洋”这段大历史前后扮演的历史角色。
马欢的成长背景
首先来回顾马欢所属族群——“回回人”的概况。以穆斯林为主的“回回人”大多祖籍西域,他们的先祖在成吉思汗西征期间被蒙古人从原籍地强制东迁,从而定居中国。
由于教门传统尊重商业,加上日积月累的多民族共同生活使得他们兼通多种语言,这些“回回人”在元朝的商贸与外交中起到重要作用,对中国传统“重农抑商”风气也有所填补,是重要的“中介族群”。随着他们在中国定居,在保留原有文化传承(例如宗教信仰)基础上,“回回人”实现局部本土化,例如汉语姓名和诗词撰写。
元末乱局频发,“回回人”遭到多重迫害,为此他们中相当大一部分人被迫流离失所,成为动荡中牺牲品。明朝建立之后,为了巩固反对异族统治的“大义”,同时承接前朝的合法性,朱元璋采取两种政策:在法理上,他宣称明朝承接了元朝的法统;对留在内地的蒙古人、回回人和其他族群的色目人(例如党项人),采取严厉的限制措施,例如不准他们“自相嫁娶”,要求他们与其他族群联姻。
郑和与马欢这对“回回人”出身的上下级,就在这样的背景下成长。郑和原名马三保,出生于1371年,云南人。14世纪80年代明朝在云南打败元梁王,本地居民遭受相应的报复——有的逃难,例如马三保兄长;有的惨遭阉割,成为各级官府的宦官,例如马三保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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