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办的刑事无罪辩护案之始末(4)

2023-05-04 来源:飞速影视
我大概明白了他的意思,刑事辩护是与公权力较劲,检察官的“空话”法官会认真听,辩护人的“空话”,法官基本不会听。
2022年1月18,我们最终决定接受YYP的委托,为其担任辩护人,并向法官书面申请延后开庭。
五、一审败诉
春节期间,我回到湖北武汉,武汉下起了大雪,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我到一审法院阅卷,拿着刑事案卷光盘,从法院走出来。因地面被雪覆盖且结冰,我走路时滑倒摔倒在地,这一跤让我膝盖青紫一片,令我十分难忘。
我到YYP工作的地方,查看了案发现场,向YYP详细了解案发经过,复原两年前案发现场的详细过程,经过调查,我深深感受到他遭受到的委屈,觉得辩护人的责任沉重。
YYP的子女一直强调,被害人黄某胸骨骨折的CT片子是假的。从医院系统查询黄某诊疗的CT底片不存在,当时还给我看了电脑系统的查询截图。我当时想,如果CT片子是假的,这个案子就更简单了。只要补充申请调取CT片子而不能获得,那就把这个链条上所有的造假者一网打尽,甚至不需要我们动脑筋做辩护,这比正当防卫的辩护更简单了。显然,这个事情显然没那么简单,应该理性的人不会冒着被刑事检控伪证罪的风险,替黄某陷害一个无辜的保安。
周律师说,如果那个查询截图的提供者能说明这个证据来源及真实情况,并愿意出庭作证,我们可以将这个截图作为本案证据。不然,我们就当没有看到,最后提供者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就查询截图作证。
关于这一点,我很佩服周律师。辩护人通常不要自行收集刑事案件的证据,即便收集,一定要对证据的“合法来源”从严把握,不然容易发生执业风险,这与民事诉讼证据有很大的不同。
我们从刑事案卷光盘的讯问笔录中,得知YYP反复向侦办警察陈述,黄某骨折可能是前两个月在家里如厕摔伤所致,然而对黄某的询问笔录中,却没有问及黄某是否存在其他伤情、基础性疾病等应当问而没有问的问题。这显然是办案疏忽!我们还关注到被害人的伤情证据一个笔迹细节,即医院的医生对黄某病情诊断书的手写字体跟办案民警的手写字体相似度较高。
另,我们向YYP了解了黄某的身世,黄某在前几年曾是一名刑警,但因犯错被开除,黄父生前曾长期担任武汉市某派出所的所长,与侦办案件的派出所所长曾是黄父下属。我让YYP找到其他的了解情况的街坊邻居,证实YYP的表述内容属实,我们对上述内容制作了笔录。
有了以上工作基础,我们便有了向一审法院申请补充调取证据的理由,我们书面申请一审法院调取被害人黄某冲突事发前一年及事发后一年的诊疗记录、骨折CT片子、诊断书等资料。我们向法官电话沟通,如果CT片子不存在,黄某可能涉伪证罪,请法官重视证据补充调取,另我表达了这个案件中,即便不考虑补充调取的证据,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无疑!法官为此又将案件的审理期限申请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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