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与影的和谐旋律,艺术史的另一种视角(7)

2023-05-04 来源:飞速影视
街头的霓虹灯闪烁、迪厅的光怪陆离、嘉年华的张灯结彩……这些都是日常所见的灯光,但它们不能称作艺术——或者反过来说,为什么灯光会被称为艺术?犹记得那句呐喊——“向我照射吧,骄傲的光,狂野的光,把我淹没。”包豪斯巨头、灯光艺术的奠基人拉兹洛·莫霍利-纳吉在1917年曾这样描述他对光的崇拜。结合那个著名年代的背景来看,那个年代就是崇尚打破、打破、打破——打破一切传统和固见的束缚,以狂放激情之姿,以自由无畏之态。对于灯光艺术来说,简而言之,它所带来的变革是让空间不再只是“作品-观众”这一线性的维度,而是创造一个空间,让观众可以在空间里做些什么。 灯光艺术最初是极少主义的重要流派,他们认为灯管是构成工具,不牵扯任何情绪化的内容,竭力避免形式和媒介的任何表现意义。因为光本身也是一种物质,可以用来雕塑空间。
其代表团体有1958年的“零”艺术社,由艺术家海因茨·马克和奥托·皮内创建。奥托·皮内的《光芭蕾》系列作品,让光穿过编织的球或打孔的金属板,在黑暗的房间甚至剧院内翩翩起舞,可以说是最早的浸没式空间体验。 而被视为灯光艺术先驱的是美国极简主义艺术家丹·弗莱文,他利用空白墙面为基底,利用霓虹灯管围成画框或栅栏的形状而名声大噪。 与杜尚一样,弗莱文在自己的艺术作品中使用日常物品,但他将这些材料构成新形式。当灯管烧坏之后,会被替换掉,因此颠覆了一件原创作品的概念。 【未来已来】 如今,或许我们要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当代艺术而言,光影还重要吗?当画不再是“画”,影子去哪里了呢?它们或许是换了一种形式展出——听起来不可思议,但在艺术领域无垠想象中没有不可能;在壮志凌云的科技发展之下也不是不可能模拟和打造出来。
就像奥拉维尔·埃利亚松早就做过的,在美术馆中造了“太阳”。 “浸没式”这个概念,也不是什么新名词了,其义来自Immersion,最早是运用在戏剧领域,得益于日新月异的技术、尤其是VR设备的成熟。近两年也已在当代艺术领域风生水起,尤其是挂着“特展”之名的商展特别喜欢打“浸没式”这个招牌。 美术史、电影史等学科在“剧场”交叉,沉浸式剧场是媒介变革时期各门类艺术交叠所指向的一种综合艺术形式,融合了表演、观念、剧场、图像、声音、影像等多种艺术门类,沉浸式剧场旨在解放被动观看的观众,调动观者的感官并参与到艺术作品的创作之中。如今,它们又搭乘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车,真正做到在视觉上和展陈方式上的“日新月异”。或许在不远的将来,我们不再只有一种定义或阐释去描述这些艺术的风格,重要的是“在场”——无论以何种方式。
而唯一确定的一点是,对人类来说,没有光,万物皆喑。 (作者为艺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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