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父》是怎样拍成的?(2)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距离小说写完还有两年的时候,普佐的经济状况依然捉襟见肘。派拉蒙影业创意事务部门副总彼得·巴特从一名叫乔治·韦泽(George Weiser)的自由职业剧本编审(story editor)那里得知了这本小说的消息,韦泽的工作是为派拉蒙四处搜罗一些好的故事素材。针对这个只有60页的故事,巴特在制片公司安排了一场与普佐的会面。在接受本书作者访问时,巴特称:“这不是一份真正意义上的手稿,而是只有几章的内容,普佐将一堆情节填满在其中。那时我就对鲍勃·埃文斯(Bob Evans)说:‘你看,即使你对这个故事没太大兴趣,但它早已不单单是一个黑帮故事了。’所以我为派拉蒙买下了它的改编权。”当时普佐身无分文,所以他不顾经纪人的建议,接受了区区1.25万美元的故事改编期权价格,如果故事被拍成电影的话,他的所得将涨至8万美元,可上下浮动。
派拉蒙还一直给他支付一些微不足道的预付金——派拉蒙资深副总裁罗伯特·埃文斯(即上文的鲍勃)对《综艺》(Variety)杂志说:“普佐写书的时候,我们得不时给他点面包让他活着。我们从没料到它后来会取得那样巨大的成功。”
1967年3月,派拉蒙对外公布了这笔交易,以支持普佐的小说,并希望最终将其拍摄成电影。两年之后,《教父》出版。小说的出版是轰动性的,足足在《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的畅销书榜上停留了67周。出版后三个月,其他制片厂就开始对小说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派拉蒙不得不声明只有他们才有权将这部小说改编成电影。根据《综艺》的报道:“派拉蒙影业最多只支付给马里奥·普佐的畅销书《教父》8万美元,这笔交易足以名垂青史。”《综艺》如是说,用词无比精准:“这是一笔以抄底价成交的文字买卖。”
虽然于成规不符,制片人阿尔伯特·S·拉迪(Albert S.Ruddy)想让普佐也能参与到电影计划当中。他们一起在某个广场边午餐,拉迪提醒普佐要避免陷入太在意作者身份的误区。普佐一直强调他写《教父》是为了挣足够的钱去写他自己想写的小说,他把书扔在地上,宣称这本书他都不想读第二遍。所以到了1967年4月,普佐签署了一份合同,将《教父》的剧本以10万美元的价格和很少利润分成的方式卖掉了。然后派拉蒙花了长达5个月的时间签下了一个导演来启动整个项目。
派拉蒙影业及其管理层
“从任何一个方面来说,拍摄《教父》的过程都是一段极度不愉快的经历,这三十年来我都避免回想、谈论那些事。”——彼得·巴特,在2006年西南偏南电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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