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药变“吸毒”:成人多动症患者之困(3)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事实上,他已被警方认定为吸毒人员,需定期前往社区报到做毒检,其档案亦纳入全国联网的动态管理系统中,如用到身份证,随时会引发警报,被带去做毒检。姜瑞阳回忆,之前两次乘机,一次被安检带走,脱下衣服,鞋带都给抽出来仔细排查;另一次直接被警察带去做尿检,“社死成分比较高”。
何国铭认为,购药“涉毒”,档案被纳入动态管理系统,不仅意味着往后生活的不便,还有违当事人尊严。他表示,通常3年不复吸即可解除管理,但因解除权限是在省级公安机关,需当事人一级级在网上申报,解除十分困难,“一旦被认为吸毒的,可能终生都要面临这样一种遭遇。”
但对姜瑞阳来说,眼下更迫切的事,是确认他是否会因走私毒品罪入狱。他说自己多次向民警、检方询问过开庭进度,仍未得到确切日期。
记者从其病友处获知,姜瑞阳曾在病友群中提及此事,有人认为最好的结果是警察撤销这个案子,因为姜瑞阳有确诊书,但“还有一些案例,病人被判缓刑”。
此类麻醉精神药品涉毒案,适用法律尚存模糊地带。如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5月印发的《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下文简称《纪要》)中,仅规定非法出售麻醉精神药品需要根据毒品与药物的属性一分为二地认定。
在实际案例中,成人ADHD的低普及度,增加了向办案人员说明药物属性的困难,何国铭认为这“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判罚结果。”
而在当下并不完善的成人ADHD诊疗现状中,他接触的绝大多数当事人并无确诊证明,多是通过网络信息自我诊断,后加入一些患者群向药贩子购买药物。“这种情况可以说是常态类型案件。”他表示,没有确诊记录,不代表就能因此认定涉嫌毒品犯罪。可收集被追诉人与他人就药品治病的聊天记录、查询相关病症的浏览记录等证明信息。
“新型毒品与麻精神药物日益泛滥,国家应予以遏制,但这并不代表可以肆意扩张刑法的边界。”何国铭建议,两高应出台司法解释,对此类案件予以明文规定。明确辨析证明责任,并出台相关指导性案例给全国法院。
在北京高新医院戒毒科主任徐杰接触的案例中,网购阿德拉、利他林等药物,经常会买到假药。其中不乏卖家以冰毒、摇头丸等毒品替代药品,极易涉嫌走私毒品。此类药物不断被药贩子包装成“聪明药”,他接触的200余位利他林成瘾者中,不少人正是受此蛊惑,抱着提升学习、工作效率的念头网购药物,最终却成了瘾君子。
他同时补充,正常人服用利他林后,会导致多巴胺分泌过多,浓度增加,如若滥用,极易成瘾,导致胃肠道、肝肾、心脏受损,且易出现抑郁、幻觉等精神问题。且利他灵等药滥用成瘾后,治疗难度远大于毒品成瘾:许多黑市的毒品是土制的,纯度不高,但药品不同,其价格比毒品便宜不少,制作却更为精良,纯度高且作用时间长,他认为,若这类药品缺乏监管流向市场,危害更甚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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