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被诉侵害中科鸿基商业秘密,燕窝酸市场暗战打响

2023-05-25 来源:飞速影视
日前,中科鸿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科鸿基”)以“侵害商业秘密”为由,将科创板上市公司嘉必优及其关联方告上法庭,索赔515万元。
一纸诉状,揭示出生物技术企业对新食品原料市场的争夺,也折射出燕窝酸的产业应用前景。
资料显示,燕窝酸主要来源于母乳和奶制品,目前主要作为营养增补剂添加在婴幼儿奶粉中,2017年进入我国新食品原料名录。按照中科鸿基方面的公开说法,其是经国家卫健委批准生产燕窝酸的唯一厂商。“如果通过微生物发酵法生产燕窝酸,嘉必优有可能涉嫌盗窃或者侵犯商业秘密;如果通过转基因方法生产,那么可能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嘉必优方面则在12月1日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公司主要通过生物发酵技术生产燕窝酸,菌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嘉必优所有食品生产都取得了国家相关部门资质和文件,合法合规。其燕窝酸枯草芽孢杆菌基因工程法仅是实验室储备技术,并没有在实际生产中应用。
嘉必优被诉侵害商业秘密
11月30日晚,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嘉必优”)发布涉诉公告称,原告中科鸿基日前以侵害商业秘密为由,将嘉必优、嘉必优子公司武汉中科光谷绿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科光谷”)以及汤臣倍健共同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支付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合计515万元。
中科鸿基诉称,嘉必优与中科光谷共同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原告基于相关菌种组合、制备 N-乙酰神经氨酸(又称燕窝酸,唾液酸,SA)的生产和应用商业技术秘密,中科光谷利用该技术生产、销售与原告产品相同或实质相同的产品。汤臣倍健明知原告的前述技术秘密,仍恶意使用中科光谷生产的前述产品,三被告共同侵害了中科鸿基的商业秘密。
嘉必优则在公告中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自身知识产权保护,也充分尊重同行企业的知识产权。本案被诉产品 N-乙酰神经氨酸,系嘉必优全资子公司中科光谷联合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中科光谷拥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已经申请相关发明专利62项,全面覆盖菌株、发酵工艺、分离提纯工艺及应用技术。
“本公司及中科光谷从未实施过任何侵犯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原告的起诉材料中亦无证据显示本公司及中科光谷存在侵权行为,原告的起诉缺乏基本的事实基础,其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支持。”嘉必优称,目前已聘请律师团队积极应诉。
12月1日,嘉必优方面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对案件中提出的情况需要在开庭审理中进行辩论,现在不是很方便回答。”公告中提及的“起诉材料中无证据”,指的是嘉必优律师基于现有材料做出的一个判断,“案件比较复杂,涉及不是一家被告。他们(中科鸿基)肯定在立案过程中提出了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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