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让中国认识世界,也让世界了解中国丨译者荐书《20世纪私法学大师》(14)
2023-06-28 来源:飞速影视
海因茨·克雷伊奇〔Heinz Krejci,1941—2017〕,生身前系维也纳大学教授,对《企业法典》的制定产生重要影响。
(三)瑞士民法典
瑞士《民法典》,1912年起生效
1892年,瑞士联邦委员会委托欧根·胡贝尔起草民法典草案。胡贝尔于1904年完成民法典草案。法典草案在瑞士议会经过3年的讨论,于1907年通过,成为当时最为先进的民法典。欧根·胡贝尔因此被称为瑞士“民法典之父”。瑞士《民法典》采用“五编制”的结构,由“人法”“家庭法”“继承法”“物权法”及作为第五编的《债法》组成。该法典并没有单设总则编,只有序言中的10个条款。另外,瑞士采用“民商一体”的法典体系,将商法规范放在《债法》中。
欧根·胡贝尔〔Eugen Huber,1849—1923〕,生前系伯尔尼大学教授,瑞士“民法典之父”。
五、重视方法
本书的副标题是“私法方法、思想脉络、人格魅力”。就私法方法或一般的法律方法而言,很多经典的方法论名著出自私法学者之手。这些人物都收录在本书中。代表人物及其作品包括卡尔·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弗朗茨·比德林斯基的《法律方法论基础》、恩斯特·克莱默的《法律方法论》及约瑟夫·埃塞尔(Josef Esser,1910—1999)的《法律发现中的前理解与方法选择》。
本站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
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www.fs94.org-飞速影视 粤ICP备74369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