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一个符号叙述学研究(11)
2023-07-07 来源:飞速影视
这个说法的好处,是把白日梦看作是“非清醒”,笔者认为白日梦开始脱离语言,转向心像,这个媒介变换才是关键。
梦者实际上是主体分裂后的产物:在梦中,梦者并不认为自己在做梦,在梦的世界中,“我”实际上并不在做梦。而在幻想中,主体也是分裂的:“现实世界的我”并不进入幻想,亦即正在幻想的我,无法进入幻想。分裂出来的“第一人称我”,在幻想中,不可能意识到“我”是在一个被上层主体“我”创造出来的世界中经历幻想。
如果对于半清醒意识的幻想,这一点还比较难于理解的话,对于梦,这一点就是常识:做梦的“我”实际上没有看到梦,而梦中的“我”没有感觉到自己在做梦,“我”被“我”自己的分裂隔成两半。我们把后者称为“梦者”,这个“我”不是清醒的我,“我”是梦世界中的存在。这里就可以用上《庄子·齐物论》中那个尽人皆知的典故:“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在虚构中,在幻想中,都有这种自我分裂的情况,“必有分矣”,只不过没有梦叙述那么激烈清晰。
这是叙述主体的普遍规律,笔者称之为“二我差”。二我差典型地表现在“第一人称”小说中,尤其是描写成长经历的小说:我说的故事,是一连串的“我”的经历。在第一人称小说中,叙述者与人物似乎是一个人,因此叙述言语主体与经验主体似乎合一。这二者是不同主体:叙述者“我”成熟,饱经风霜,愤世嫉俗;人物“我”经常是幼稚天真,等着渐渐长大。前者的语言犀利尖刻,后者的心理生动亲切。一个成熟的“我”,回忆少不更事的“我”在人世的风雨中经受磨炼认识到人生真谛的经过,成熟的我作为叙述者当然有权也有必要,对这成长过程作评论。在第一人称小说式的格局中,“二我差”最终会渐渐合拢、消失,因为人物渐渐成熟,渐渐接近叙述者“我”。任何虚构-幻想-做梦,都是在二我差中进行的,此我非彼我。彼我是另一个被创造出来的世界中的我,此我无法进入那个世界,在那个世界中,只存在彼我。
此我只能做一些“事后诸葛亮”式的评论。
这就牵涉到梦的特殊时间性问题。梦与幻想,与讲故事不同:讲故事是事后回溯,因此其情节在过去展开,讲述事件必在故事之后;幻想与梦,并不是事后的回顾记忆,而是此时此刻感知当场发生的事件,因此其时间永远是此刻,正如演出叙述 (戏剧、电影等),其事件永远是此地此刻。甲骨文的“梦”作形,是人在床上以手指目。按皮尔斯的说法,手指是“目的只在引发注意”的指示符号:梦总是此刻的再现构成事件,心像永远处于现在时。梦的情节是绵延的此刻心像再现的组合。心像不能存储,不能记录,它不能回溯 (除非梦中人物讲故事),也无法预言 (除非梦中人物做预言)。只有当梦的情节“跳断” (这是梦中经常发生的事),或者是梦者自己另做一梦做,即“二阶梦”(像电影《盗梦空间》那样),但是这时候梦者依然不能判断自己是否回溯到过去。[龙迪勇《梦:时间与叙事》是中国叙述学者中详细讨论梦叙述的第一文,笔者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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