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罗理想国的“一房二卖”争夺战
2024-06-16 来源:飞速影视
一套普通的洋房,开发商先后卖给了两位素不相识的购房人。两位购房人为了自己能够拿到这套房屋,分别提起了诉讼。
三年左右的时间,一场又一场的官司,从一审、二审到再审,从执行异议、撤销权之诉,再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两位购房人都在执著的争取属于自己的房屋。
最终,谁会成为这套房屋的主人?两位购房人的权益是否都能够得到保护?开发商错在哪里,究竟该如何赔偿购房人?
今天,我们把这个事情做一个全面复盘,并做一个客观的评价。
在复盘之前,为了便于读者理解,我们先把涉案房屋及各方当事人简单介绍一下。其中涉及到的姓名、房源等,都会用“某”字代替部分信息。
1、涉案房屋:普罗理想国1号院某号楼1单元6层01户,本文全部简称“601房屋”。
2、郑州普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涉案房屋的开发商,本文全部简称“普罗地产公司”。
3、中牟普罗旺世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文全部简称“中牟普罗旺世公司”。鉴于普罗地产公司在诉讼中一直无法解释中牟普罗旺世公司的身份,我们根据该公司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的表现,将其身份理解为,负责普罗理想国未取得预售证之前的销售认购工作。
4、陈某某:涉案601房屋的最先购买人。
5、周某某:涉案601房屋的另一位购买人。
01
陈某某与普罗之间的诉讼
这个事情要从6年前讲起。
2016年9月24日,购房人陈某某与中牟普罗旺世公司签订《委托认购协议》。协议载明,陈某某委托中牟普罗旺世公司购买普罗理想国1号院洋房某号楼东1单元6层01户住宅一套,即涉案的601房屋,暂定面积145平,房屋总价1682000元,单价每平11600元;在该套商品房正式开盘后,陈某某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2017年1月24日,普罗地产公司取得了普罗城(普罗理想国)1号院预售许可证,预售证号为(2017)牟房管预字第ZM170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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