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罗理想国的“一房二卖”争夺战(5)

2024-06-16 来源:飞速影视
无论如何,这份协商函的出现,是维护周某某购房权益的峰回路转事件,围绕着601房屋的纠纷,到此本应该划个句号的,却偏偏又出了意外。
这个意外的发生,偏偏又是和陈某某有关。
就在普罗地产公司发出《致周某某先生的购房协商函》后刚刚六天,也就是2020年6月23日,普罗地产公司、中牟普罗旺世公司、陈某某坐到了一起,三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协议内容一共5条,陈某某答应放弃601房屋,向法院申请撤回强制执行,普罗地产公司另行提供房源出售给陈某某,陈某某已缴纳房款用于冲抵。
笔者猜想,普罗地产公司应该事先根本没想到这么顺利能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因此也会后悔6天前刚刚发出的《致周某某先生的购房协商函》。此后发生的一些事实,也印证了这个猜想。
因此,当普罗地产公司再次向周某某表示,能够向其交付601房屋时,被周某某断然拒绝。此刻的周某某,在历经多次诉讼之后,已经不再像之前那样对601房屋情有独钟,而是要求普罗地产公司按照《致周某某先生的购房协商函》,给予赔偿、补偿,并提供其他房源。
双方显然谈不到一起,谈不成就打官司。周某某以要求履行《致周某某先生的购房协商函》为由,再次到中牟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这次的被告只有一个,那就是普罗地产公司。这是周某某的第六场诉讼。
2021年2月9日,中牟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中牟县人民法院认为,普罗地产公司与周某某已经就周某某的损失事宜达成合意,故普罗地产公司应当按照《致周某某先生的购房协商函》赔偿损失33306元及支付补偿款337260元;此外,因普罗地产公司与周某某2018年1月12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ZM180XXXX2064)未解除,合同备案手续未注销,且周某某愿意接受该房屋,故没有支持周某某要求提供其他房源的诉讼请求。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周某某显然是满意的。倘若陈某某和普罗地产公司履行了《执行和解协议》,陈某某放弃了601房屋,这意味着周某某不仅可以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拿到601房屋,还拿到了大约37万元的赔(补)偿款。
但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普罗地产公司显然是不认的,有一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感受。
2021年3月10日,普罗地产公司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作出的关于赔偿及补偿的内容,发回重审或者驳回周某某的诉讼请求。这次是周某某的第七场诉讼,与此前不同的是,这一次他是被上诉人,也是胜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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