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年:我在警局重案组实习的日子|正午书架(2)
2024-06-16 来源:飞速影视
这时,我想起了兰希的话。我立刻给巴尔的摩警察局长爱德华·J·迪尔曼写了封信,无知无畏地问他是否可以为他的警探们做长达一年的报道。
可以,他回信告诉我说。
直至今日,我仍不知道他为何要同意我。负责凶案组的警长否决了我这个想法,二把手副局长也不同意。他们咨询了凶案组警探的意见,大部分警探觉得让一个记者来跟踪报道是件不靠谱的事情。幸运的是,警局是个严格执行上级命令的地方。无论从哪方面来判断,它都不是个民主之地。
我从来没有就此问过迪尔曼。他在本书出版前——事实上,在我考察完之前——便去世了。“你想知道他为什么让你进来?”后来,里奇·贾尔维曾对我说过,“那家伙脑袋里长了颗肿瘤。难道你还需要其他解释吗?”
或许吧。然而,多年之后,犯罪调查部的指挥官迪克·兰汉姆告诉我,迪尔曼或许有他的理由。在讨论是否允许我前来报道的过程中,迪尔曼曾说过,在他的警察生涯里,做凶案组警探的那几年是最愉快、最令人珍惜的回忆。我情愿相信这就是他允许我前来报道的理由,虽然贾尔维说的话也有道理。
于是,我于1988年1月来到了凶案组。我的职位是莫须有的“实习警察”,而我的同事则是达达里奥手下的十九位警探和警司——他们都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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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之间是有规矩的。我不能把自己看到听到的告诉报纸;我得服从所跟随的警探或警司的命令;我不能在不被允许的情况下使用他们的真名;当书稿完成之后,它也得接受警局法务部门的审读——这倒不是为了审查书中是否有敏感内容,而是为了确保我所披露的信息不会影响办案。最终,这方面的担忧被证明是没有必要的。
一个案子接着一个案子,一次轮值接着一次轮值。在警探们谨慎的目光下,我疯狂地记录着他们讲的话、案件的细节、犯案者的个人信息和我个人的大体印象。我阅读了前一年的所有卷宗,也格外注意了H打头的卷宗——那都是我在做记者时追过的大案重案:沃伦住宅区的枪击案;布隆斯泰恩谋杀案;1982年发生在墨菲住宅区的巴克斯戴尔火并案;1983年发生在哈林公园的屠杀案。我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竟然可以堂而皇之地走进行政办公室,随意拿起一本卷宗,优哉游哉地阅读它。我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竟然没有被从案发现场和审讯室赶走。我简直难以相信警局高层竟然没有改变主意把我扫地出门。
随着我和警探们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他们都放下了戒备心。刚开始时,他们中的有一些依然十分谨慎,一看到我走过来就会换副腔调说话。可是,渐渐地,他们不再在我面前表演了,他们变回了原本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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