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年特辑|游戏抄袭、暗刷流量、直播打赏……广州互联网法院发布十大案例!(6)
2024-06-16 来源:飞速影视
No.6
案 例 六
签订著作权阴阳合同
商业维权公司“无权”起诉被驳回
类 型
互联网著作权侵权纠纷
法 院
严查商业维权公司是否真有授权
某网文作者将4篇原创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权利转让给了一家法律咨询公司,授权该法律咨询公司起诉维权、获得赔偿等。该法律咨询公司又将上述权利转让给了某文化传播公司。
该文化传播公司后发现有一微信公众号转载了涉案作品,遂将公众号的运营主体告上法院索赔。被告方认为该文化传播公司实际并未获得著作权授权,不具备原告资格。该文化传播公司后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不准并驳回其起诉。
广州互联网法院查明,该案中,网文作品的作者与某法律咨询公司之间签订了阴阳合同,表面上转让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实际上约定著作权仍在作者手里。双方转让协议实际只是为了维权所用,故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点评
当前,在著作权维权案件中,出现了一些商业维权公司通过与权利人签订协议,受让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向侵权人起诉索赔获取利益的案件。商业维权公司是否真正享有诉权成为法院首要核查问题。该案表明了法院严禁商业维权公司以阴阳合同隐瞒真实权属、借助司法手段维权获利的态度。权利主张人在诉讼中申请撤回起诉的,法院应严格审查其诉讼行为和撤诉目的,对滥用司法资源的行为予以警戒,维护正常的司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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