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报价的基本原则与常见错误,你都知道吗?(14)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四)看心情报价,报价没有一致性
这个前面也说了,不赘述了。
(五)报价谈判结束时要记得恭喜对方
很多人并不是真的想占便宜,但特别喜欢占便宜的感觉。当报价最后结束的时候,一定要恭喜对方,告诉客户他赢了。如果不是因为某个原因,我不会让步,让客户有一种非常高兴的感觉。大的律师事务所会对报价的调整设置严格的流程,也是增加客户的幸福感。
就像我们在去商家买东西的时候,其实可能站在我们对面的就是老板,但是他会说我打个电话给老板。在报价的过程中,永远背后要有一个“老板”,不要觉得自己是老板,老板是永远不要谈价格的。恭喜对方,将会为你的二次成交和后续服务的顺利完成做意想不到的铺垫。
(六)不够真诚
客户仅仅是法律专业知识不如我们,但智商和经验可能都远超过我们。所以和客户打交道一定要真诚,是怎么样就怎么样,在商场上摸爬滚打的“千年狐狸”其实比我们要强。
所以还是那句话,我们一定要给客户有占便宜的感觉,包括委托前、服务中和服务结束后。比如说一个客户咨询了你一件事情,他会第一次就委托你吗,不见得。我的经验是每个老板身边至少都围了三四个律师,他咨询你一件事情,如果你马上给他出具一个书面的法律服务报告,你的胜算会增加多少?同样,一个项目做完了,我们一定要给客户一份书面报告,这样你就帮法务节省了很多事情,法务可以直接拿着报告去给老板讲,也可以给老板看。但这份报告一定要会写,怎么样写这个报告就是门学问了,三言两语真的讲不清楚,确实是个经验活。但是客户只要跟你谈完,立即给客户出报告。
刚刚有人说出方案直接发给老板,我建议要谨慎,大家不要低估法务的地位。我给大家举一个很小的例子,比如说客户有争议解决案件,我们很多律师到了客户那里特别喜欢分析客户原合同约定中的问题。分析得对不对?分析得很对。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这个合同谁做的?法务做的。有的时候合同是应该这样写,但律师只考虑风险,而法务是考虑风险跟效益之间的平衡。可能没写上你说的这一条,并不是人家法务不懂,而是迫于业务的压力,因为这个单子必须签下来。来龙去脉你都不懂,上来你就说人家这个合同那个条款没有,确实没有。你说得对不对?站在纯法律的角度是对的。但是老板不会直接决定委托你,等你走了老板就会转头问刚刚跟你谈话过程中一句话不说、一直不吭声的人——法务总监,你觉得刚才这个律师说得对吗?法务总监就说,他对我们这个行业一窍不通,对我们这个业务为什么会形成这种局面一点不剖析,机械地套用一些法条,我看我们招个实习生都比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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