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报价的基本原则与常见错误,你都知道吗?(5)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遇到这种情况,我通常会告诉他,我们这个行业是专业服务业,我们的服务是以事实为基础的,案件事实不清楚以前我没有能力给你报价,我无法给你承诺报价相对应的法律服务内容,更无法承诺你期望的结果。
我们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大多是非标准化,很多时候要结合案件的难易程度报价。同样一个案子,当事人的证据是否全面也会影响案件的处理。比如一个案子有对账单,且对方盖章确认了是应收账款,诉讼时效又没问题,对方如果再有清偿能力,可能收很少的钱,我都愿意做,因为太简单了。但如果同样是一个买卖合同,没有对账单,双方是滚动交易多年形成的债务,合同、发票都很难理清,那么我们就需要客户支付较高的法律服务费用。
所以客户不将案件事实告诉我,不把证据罗列给我,我无法报价,因为我无法评估我为这件事情所需要付出的时间成本。甚至现在都有大数据了,案子败诉对我以后接案子造成不利影响所形成的隐性成本也是我的一笔成本,对吧?我败诉得多了以后谁来找我?我也要考虑我的商誉,我们律师也有自己的商誉,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五)律师的业绩不是做出来的,很多时候是谈出来的
首先,如何谈?一个重要的目标是提高客户的认知,我们不仅要提高自己的认知,还要提高客户对律师工作价值的认知。
我常常给公司的采购人员讲采购供应链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管理,经常劝负责采购的人员重视对采购服务隐性成本的评估。比如举个例子,你们帮助你们的企业采购一瓶水,这瓶水是一块钱,你通过你的谈判技巧,让他最后的价格变成了9毛9,你就给公司省了一分钱。但是如果你是采购服务,供应商如果跟你要一块钱,记住永远不要跟他去讨价还价,只考虑公司有没有支付能力,付得起就付,千万不要为了省钱讨价还价到9毛9。你表面上讲省了一分钱,实际上你获得的服务质量可能会因为服务提供者的“心情不好”,而导致服务交付质量天差地别。
有时候我也给HR讲一些人力的课程。比如,一个符合你们需求的员工来了,收入跟你们要1万,结果你先给他展示企业良好的前景,展示完了跟他说:这样你看,8000行吗?如果这个员工同意了,我只能告诉你一点,说明他会骑驴找马,他的期望值是1万块钱的月薪,结果你给了他8000,那意味着什么?他会继续面试,继续投简历。那么在试用期内不是你炒他,而是只要别的公司给超过8000,员工就走了。如果他在你这里工作了三个月,只是熟悉工作了,往往还没有出成绩,但因为你少给2000块钱走了,你公司的新员工培训费用、其他员工沟通协调时间成本、对其他在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的影响、公司的商业秘密流失等,损失可能会比HR了解的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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