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概论知识点(2)

2023-04-22 来源:飞速影视
国家教育部所规定的特殊教育对象主要包括三类残疾儿童:智力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
我国台湾地区在《特殊教育法》中规定,特殊教育对象包括身心障碍和资赋优异两类人群。
三、特殊教育发展历史及趋势
特殊教育从隔离走向全纳,经过了一个漫长的时期。全纳教育是在教育民主化的潮流中逐渐涌现的。
第二章 全纳教育

特殊教育概论知识点


全纳教育作为一种教育思潮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
1978年英国沃纳克委员会发表了《关于残疾儿童及青少年的教育报告》即《沃纳克报告》,
报告中提出了一体化教育的三种形式:场所的一体化、社会的一体化、功能的一体化。
【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召开“世界特殊教育需要大会:入学和质量”,大会通过了《萨拉曼卡宣言》,《萨拉曼卡宣言》首次提出“全纳教育”。】
全纳教育的可信是忠实地把教育看作个人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因素,
全纳教育的支持模式有:巡回指导、资源中心、资源教室方案、合作学习模式。
【国外特殊教育的产生与发展】
世界特殊教育的产生
1)【卡尔丹诺】(Cardano Girolamo,1501-1576,意大利),世界聋教育的奠基人。
2)【庞塞】[德乐翁](Pedro Ponce de Leon,1520-1584,西班牙)是贝尼迪克汀修道院的修道士,【他是第一个成功的特殊教育者】。1578年的法律文件中叙述了在他的教育下孩子所取得的进展,从而开始了人类真正意义上的残疾人教育。
3)同时,【波内特】、【荷德】、【瓦利斯】、【阿曼】等人在尝试教聋哑儿童方面也有过贡献。
4)最早进行特殊教育尝试的不是文艺复兴发源地的意大利,而是【西班牙】。为首次特殊教育尝试提供直接动力的不是哲学,而是处于经济利益方面的考虑。
5)【聋校】:
1760年,法国神父【莱佩】在巴黎建立了第一所公立聋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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