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塞斯:论观念的作用(10)
2023-04-24 来源:飞速影视
社会事务的任何现存状态都是先前想到的那些意识形态的产物。在社会内部,新的意识形态可能出现和可能取代旧的意识形态,从而改变社会制度的形态。然而,社会总是那些在时间上与在逻辑上居先的意识形态之创造。行动总是由观念指导的;它将实现先前的思考所设计出来的东西。
如果我们把意识形态的概念实体化或人格化,那么,我们就可以说意识形态有控制人们的强权。强权是指导行动的能力或力量。一般说来,人们只对某个人或某些团体才会说他们是强而有力的。接下来,强权的定义是:强权是指导其他人的那些行动之力量。对于强而有力的人来说,他会把他的强权归之于某种意识形态。只有那些意识形态才能够传递给某个人以影响其他人的选择与行为的力量。只有当一个人得到某种会使其他人变得易于驾驭与乐于助人的意识形态的支持时,他才有可能成为一位领导者。因此,强权并不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和有形的东西,而是一种道德上的和精神上的现象。一位国王的强权依赖于其臣民对君主制的意识形态的认可。
用他的强权管理国家——亦即胁迫与强制的社会机构——的人将统治国家。统治是强权在一个政治实体中的行使。统治总是建立在强权——也即指导其他人的那些行动的力量——的基础之上的。
当然了,把一个政府建立在对不情愿的人民之暴力镇压之上是有可能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恐吓不准备自愿屈服的那些人,是国家与政府的典型标志。然而,这种暴力镇压同样是建立在意识形态的强权之上的。想要使用暴力的人需要某些人的自愿合作。一个完全依靠他自己的个体永远不可能仅仅靠身体暴力的手段就来统治。他需要一个团体在意识形态上的支持,以便征服其他团体。暴君必须有一群自愿服从其命令的党羽随从。他们自发的服从给他提供了征服其他人所需要的装备。他能否使其统治取得成功,最终要取决于两类群体的数量关系,一类是自愿支持他的那些人,一类是被他打到屈服的那些人。虽然一个暴君可以凭借少数人暂时地统治,如果这少数人是武装起来的而多数人并没有武器的话,但是,从长远来看,少数人并不能做到让多数人持久保持从属状态。被压迫者会揭竿而起和摆脱暴君统治的枷锁。
一个持久的政府体制一定是建立在某个被大多数人认可的意识形态基础之上的。“现实的”因素,也就是作为政府之根基和传递给统治者对顽抗的少数群体使用暴力之力量的那些“现实的势力”,在本质上都是意识形态的、道德的和精神的。统治者们没有认识到政府的这一首要原则,仰仗其武装部队所号称的“天下无敌”而鄙视最终将被其敌人的攻击推翻的意志与观念。强权作为一种“现实的”因素并不依赖于那些意识形态的解释——这在很多政治与历史的书籍中都相当常见——是错误的。“现实政治(Realpolitik)”这个词,只有当用来说明一种政策与另一种政策对比的时候才是有意义的,前一种政策会考虑那些普遍接受的意识形态,而后一种政策则是建立在没有被充分地认可的那些意识形态之上并因此也就不适合支持一个持久的政府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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