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西方哲学新编》第七章分析哲学的发展2日常语言分析哲学(5)

2023-04-24 来源:飞速影视
奥斯丁对表达语意行为谈得极少,也没有深入探讨完成语旨与取得语效行为的关系、意义与句法对完成意旨行为的限制等问题。奥斯丁的思想重区别。不重比较、联系,分析有余,综合不足,这些都是他的“语言行为”说的不足之处。
塞尔的语言行为说
奥斯丁英年早逝。他的“语言行为”说由塞尔(John Searle)在美国发扬光大。塞尔注意到言语行为与命题的关系。任何言语行为都包含有一个命题成分和一个语旨力成分,其典型的形式是F(p),p是命题内容,F是语旨力,没有语旨力,命题本身甚至不能表述。只有与一定的语旨力结合,命题内容才能成为有所表述和断定的“命题行为”。其他种类的言语行为也是语旨力与命题内容或相当于命题的语言标记相结合而产生的。塞尔不同意奥斯丁按照动词类别来区别言语行为,因为动词具有的语旨力要与命题内容一起才能发生作用,而且,奥斯丁的分类缺乏统一标准,致使各类行为交错重叠。他提出,应根据言语行为的目的、适应外界的方向和表现的心理状态等12个标准进行分类。塞尔的分类法对英语用法的描述更细致、更具体,对“言语行为说”的传播起到很大作用。
斯特劳森
彼得·斯特劳森(Peter Frederick Strawson,1919~)1968年接替赖尔任牛津大学形而上学教席的教授,1977年被英国女王授予爵士头衔。著有《逻辑理论导议》(1952年)、《个体》(1959年)、《意义的范围》(1966年)、《怀疑论和自然主义》(1986年)等。
斯特劳森对于牛津学派的贡献是,他既克服了全盘否定形而上学的倾向,又纠正了分析哲学家常有的零星、琐碎的分析作风,他的思想具有综合性、系统性和建立形而上学理论的方向。
逻辑的性质
斯特劳森的成名作是批判罗素的摹状词理论的《论指称》(见第三章第三节)。这篇文章表达了他反对把数理逻辑说成是日常语言的一般规则的立场。斯特劳森说,逻辑不是先验的,它与语言不可分割。日常语言表现了人的实际思维结构,形式逻辑是对思维结构的特征进行反省而抽象出来的。在逻辑中反省的问题有:一般命题的形式、陈述的观念及其真假、事物如何存在于世界之中,等等。形式逻辑中的反省没有穷尽日常语言的一切逻辑问题,逻辑规则也没有概括日常语言的所有用法,自然语言的逻辑和形式逻辑只是部分相似,无论怎样完备的逻辑系统只是自然语言逻辑的部分,而不是它的全体。“析取”、“蕴涵”、“等值”等逻辑关系只是日常语言中“或者”、“如果……那么”、“当且仅当”等词的部分意义。自然语言和人工语言可以互相说明,不应该互相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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