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西方哲学新编》第七章分析哲学的发展2日常语言分析哲学(7)

2023-04-24 来源:飞速影视
格里斯的非自然意义理论
牛津大学的哲学家格里斯(H .P . Grice)在《意义》(1957年)一文中,首次提出了在60年代引起强烈反响的意义理论。这一理论的宗旨与牛津学派相同,说明意义来自社会交往,语言的功能不仅仅是传递信息。他区别了两种意义:自然意义(如烟意味着火,乌云意味着下雨)和非自然意义。后者是通过语言交往被表达和理解的意义。非自然意义又分为常规意义和说话者的意义,常规意义是一般人在正常情况下都能理解的意义,被固定在词典之中,也可以说是词典上的意义。说话者的意义是他企图传达给他人的意义,取决于说话人的意图。一句话因说话者的意图不同而不同,比如,讽喻、夸张不同于常规意义,只有联系说话者的意图才能被理解。
格里斯区别说话者意义和常规意义的用意在于说明前者比后者更加基本,更能体现语言的社会交往功能;后者来源于前者,常规意义表达了说话者意义的重复性、规则性。他关于说话者意义的定义是:
“A用x表示某一意义”大致等于“A意图用x的表达来影响听众,使听众认识到他的意图才能达到这一效果”。我们可以说,了解A的意思是什么就是了解他意图达到的效果究竟何在。
按照这一定义,意义是实现意图所要达到的效果的手段。一句话有意义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说话者有某一意图:第二,说话者知道听众会理解他说话的意图。没有第一条,他就不会说出这句话;没有后一条,他也不会如此说话。正因为意义存在于说话者的意图和听众之间的相互沟通,语言才能发挥其社会交往的功能。格里斯设想说不同语言的人们最初如何交往的状况,来证明意义与意图的关系。设想一个白人躺在棕榈树下,树上果实摇摇欲坠,当地土人要警告他有危险,于是做出头被落物砸破、躺在地上装死等情状。白人知道土人这些 动作的意图,也就知道他所传递的警告意思。原初的手势语言正是通过这种意图的沟通而有意义。同样,语言的最初意义也是通过说话者的意图在说话人与听众之间铺设的桥梁。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一些词语表达固定的意图,于是便获得常规意义。
即使如此,人们也还可以不依靠常规表达自己的意图,但是,人们却不能没有意图地使用常规意义。说话者的意义不但是原初的意义,而且始终在起作用。意义主要不取决于对语言常规和字典上语词的理解,而取决于社会交往中说话者和听众之间的相互理解。
格里斯的意义理论引起热烈争论。一些批评者指出,这一意义理论假定,说话者的意图、他想要听众理解的意图以及听众实际上理解的意图是同一的;但实际上,三者可能根本不一致。比如,说谎者的意图是传递假信息,他想要听众把他的意图理解为传递真信息,而一个已经了解真相的听众可能以为他的意图是在开玩笑。在这种情况下,说话者的意义究竟要由哪一种意图来决定呢?在语言交往中,误解、含糊、欺骗、戏谑、双关、矛盾、犹豫、困惑等等情况时常发生,说话者的意图往往不仅对于听众是一个谜,而且说话者本人可能也不清楚,或故意弄不清楚自己的意图,在这些情况下,语言的意义显然不能用说话者意图所要达到的效果来解释。通过对于说话者与听众之间相互理解的各种复杂关系的讨论,语言意义的社会性得到更深入的阐明,这也是格里斯意义理论取得的一个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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