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汽车维护成本,和交通事故的处理(4)
2023-04-24 来源:飞速影视
1.党义
2.汽车修理学
3.线路电学大义
4.驾驶练习
5.汽车管理法
6.行车规则
7.英文机件名称。
除此之外,还要进行每日的例行训话、体操、机司日报等等。而那时候学车,因为油价昂贵,也没有那么多油给你上路实际驾驶。所以那时候刚学车的时候,是“旱鸭子游泳”。教练会用千斤顶把车支起来,用四个木马垫牢车身,车轮全部离地。学员上车练习启动、换挡——这场面被王多鱼看到的话,估计会果断投资这个项目的吧?
而练得既然马虎,这考驾照自然是很简单。什么科目一科目二那是一概没有,什么倒车入库也不会考。那时候就是拿10根杆子,围成一个T字形小道,考试时学员把车开进去再倒出来,不碰杆就算过关。
所以民国时期这种课程,虽然看起来很正规严谨,课程也很多,到绝大多数都是理论,这实际操作能力那是拉垮得很。而即使是这样的简单培训,随着当时公路运输业的发展,这驾驶员也是数量不足。而既然技术不过关,那事故也就是频发的。
四、民国时期的交通事故
民国时期的道路情况很差,所谓“汽车路”也多数只是砂土路、而且是单车道,主要路口也没有什么红绿灯。这车辆更是不统一,既有左驾的也有右驾的。再加上“旱鸭子学游泳”式的驾校培训,这驾驶人员的技术自然也不怎么样。种种因素之下,也造成了交通事故会时有发生。那么当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又会怎么处理的呢?
这个你不用担心,民国时期拥有车辆的不是达官贵人、就是高人一等的洋人。所以无论你发生了什么事,哪怕是撞死了人,那也是没有什么法律责任的,只需要赔钱就行。在1930年安徽省公路管理处颁布的《安徽全省公路管理处汽车伤人处理章程》,和之后1932年、河南省颁布的《河南省公路长途汽车伤人处理规则》中都规定:
汽车伤人分为了四种情况:汽车司机的过失,被伤害人的疏忽,被伤害人故意所为,不可避免的意外事件。对于这四种情况的具体处罚措施,在颁布的章程中都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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