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西方哲学新编》第七章分析哲学的发展第三节(4)

2023-04-25 来源:飞速影视
反之,限定摹状词只是对象的偶然记号,与对象的存在并无必然联系。
克里普克区分专名和限定摹状词的目的在于否认专名的含义。他肯定专名只有固定的指称,它与所指对象的固定联系是在历史中形成的因果链条。比如,一个人的名称从诞生之时由父母命名,通过社会交往和交谈,这一名称在历史中一环一环地传播开来。这种历史的传播具有因果关系,决定指称关系的是以被指称的人为一端,命名的人为另一端,使用和理解这一名称的人为中间环节的因果链。即便说话人对被指称的人毫无知识,对其存在也无信念,他仍然可以有意义地使用这一名称。这就证明,专名的意义不取决于关于对象的知识与信念,而取决于说话者与对象之间的历史因果联系。
按照历史因果理论的解释,专名的意义是后天的,但却是必然的。推而广之,克里普克得出一个结论,除了康德所说的先天必然真理和后天偶然真理之外,还存在着后天必然真理和先天偶然真理。他用通名的意义说明了这些真理的性质。
通名既有含义,又有指称。通名的含义由定义表达。通名的定义最初是先天偶然真理,“先天”指定义是在没有或缺乏经验的条件下人为地制定出来的,“偶然”指定义不充分或不正确。比如,“金”被定义为“黄色”、“不怕火”、“重金属”等,后来发现也存在着白金。再如,“鲸鱼”最初被定义为鱼类,后来发现属于哺乳动物类。通名的含义也是在历史中一环一环传播的,其指称并不固定,或扩大,或缩小,因含义的变化而变化。含义在历史中不断受到检验、修订,终于成为后天必然真理。“后天”,指在经验中获得,“必然”指表达固定的本质属性,如“黄金是原子序数为79的元素”、“水是H2O”等。可以看出,克里普克关于通名的理论也是历史因果理论,但更强调经验知识的决定性作用。总的来说,他的意义理论既考虑到名称与对象之间的语义关系,又考虑到社会交往、历史变化等语用学因素,表现出一种新的综合。
戴维森
唐纳德·戴维森(Donald Davidson,1917~)于1949年在哈佛获得哲学博士学位,现任伯克利大学教授。他的著作都为论文集,包括《真理与意义》(1967年)、《论行为和事件》(1984年)、《对真理和解释的探索》(1984年)。
异常一元论
英美哲学界一直存在着物理主义(或行为主义)与心理主义之争。戴维森提出的“异常一元论”是一种有调和倾向的物理主义。他首先肯定,语言的使用有意向句和非意向句的区分,意向句以表示意向的动词,如“相信”、“怀疑”、“想要”、“命令”、“愿意”等,作为主句的谓词,后面跟一个从句表示意向内容,比如,“我愿意他下午4点到”是意向句。非意向句只是对一个不依赖于人的意愿的物理事件的描述,比如,“他乘下午4点的火车到”是非意向句。戴维森接着说明,这两类句子的区分并无本体论的意义。从本体论证上说,只存在着物理事件和状态,心理事件和状态只是在头脑中发生的极其复杂的物理事件和状态;并且,世界上只存在着物理规律,不存在着心理规律。可以说,他所谓的一元论是物理主义。但他同时强调一元论的“异常性”。从理论上说,物理规律应该而且可以给予包括心理现象在内的一切事件以严格的决定论解释,但事实上却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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