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西方哲学新编》第七章分析哲学的发展第三节(5)

2023-04-25 来源:飞速影视
因为心理事件包含着信仰与欲望的参与,我们在语言中不能把所有的原因标明、解释清楚,不能像给予物理事件那样的决定论的预测。因此,虽然在本体论上不存在身体和心灵、物理和心理的鸿沟,在语言上却存在着两种解释和预测的方式,一种是严格的决定论方式,适用于物理事件;另一类是大致的概括,意向句即属于这一类。
意向句和非意向句在意义上的区别产生出一个问题,判断意向句的真假的标准是什么呢?戴维森说,任何意向句都涉及心理上的整体解释,与意向者的欲望和信念体系相关。因此,意向句的真假归根到底取决于意向者的信念体系是否正确。戴维森提出了判断信念体系是否正确的“好意原则”(principle of charity)。这一原则要求抱着与人为善的好意去看待别人的信念。它肯定在一个意向体系中,大多数信念都是正确的,错误的信念相对而言是比较稀少的,需要加以特殊的解释。在大多数场合下,我们可以理所当然地信任一个信念体系的正确性。从实践上说,好意原则有利于不同信念体系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对话,反对以邻为壑的文化相对主义和怀疑主义,在这一点上,可以看出戴维森的好意原则与蒯因的“译不准定理”之间的分歧。从理论上说,好意原则是一种自然主义的原则,它肯定一切信念体系都是在自然进程中形成的,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因而不能用自己的标准去排斥异己。
当然,信念体系的正确性也有其内在标准,这就是理性和融贯等逻辑标准,以及信念、欲望和行为之间协调一致的实践标准。但这些内在标准是一切信念体系共有的,因此,它们也是好意原则的依据。戴维森相信,不同信念体系的合理性是可以相互贯通的,人类的概念体系是相同的,不同于有理性的人的概念体系在概念上是不可能的。可以看出,他的好意原则与他的绝对真理观是相辅相成的。两者都要求,我们应当相信大多数人是有理性的,是真理的信仰者。戴维森等人的学说通常被称作大众心理学。大众心理学自觉地保持与科学的距离,强调大众心理学不能被科学心理学所代替,将来也不能与科学心理学相融合,更不能被还原为神经生理学和物理学。大众心理学的任务是理解人,其途径是通过合理的、但非科学的解释,把人的行为和意图(包括欲望和信念)理性化。最后达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流和沟通,达到共识的目的。
正如戴维森所说:“一个良好的解释理论最大限度地促成共识”。
实在论的真理观
1933年,塔斯基(Alfred Tarski)发表《形式化语言中的真理概念》一文,给予“真理”一个语义学的定义:“X为真,当且仅当P”。比如,上述定义可置换为这样的例句:“雪是白的”为真,当且仅当雪是白的。这个定义在分析哲学界影响甚大。塔斯基的定义把真理作为命题的属性,属于语言学语言(meta-language,也译作元语言),即表述语言性质的语言。这一定义表明了对象、命题和真理之间存在着这样的关系:命题为真的条件是对象确如命题所表述的那样。这满足了“与对象相符合”这一真理的基本要求。塔斯基认为,任何真理定义都不能违背“符合说”。他的定义从语言形式上证明了真理的意义在于对象语言与语言学语言之间的一致性,用形式语言表达了“符合说”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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