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的公告(2021年第51号)(13)

2023-04-27 来源:飞速影视

7.4 产品上市后的安全监测


7.4.1 对上市后产品的安全性进行监测、记录和归档。包括正常使用时发生的不良反应,消费者投诉以及后续随访等。
7.4.2 如上市产品出现下列情况,需重新评估产品的安全性:
(1)上市产品所用原料在毒理学上有新的发现,且会影响现有评估结果的;
(2)上市产品的原料质量规格发生足以引起现有安全评估结果变化的;
(3)上市产品正常使用引起的不良反应率呈明显增加趋势,或正常使用产品导致严重不良反应的;
(4)其他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情况。

7.5 儿童化妆品评估要求


7.5.1 进行儿童化妆品评估时,在危害识别、暴露量计算等方面,应结合儿童生理特点。
7.5.2 应明确其配方设计的原则,并对配方使用原料的必要性进行说明,特别是香料、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等原料。
7.5.3 原则上不允许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脱毛、除臭、去屑、防脱发、染发、烫发为目的的原料,如因其他目的使用可能具有上述功效的原料时,需对使用的必要性及针对儿童化妆品使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7.5.4 应选用有较长期安全使用历史的化妆品原料,不鼓励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技术等新技术制备的原料,如无替代原料必须使用时,需说明原因,并针对儿童化妆品使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8.安全评估报告

8.1 化妆品原料的安全评估报告


化妆品原料的安全评估报告通常包括摘要、原料理化性质、评估过程、评估结果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或建议、安全评估结论、安全评估人员签名及简历、参考文献和附录等内容。
参考格式详见附录1。

8.2 化妆品产品的安全评估报告


化妆品产品的安全评估报告通常包括摘要、产品简介、产品配方、配方设计原则(仅针对儿童化妆品)、配方中各成分的安全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物质评估、风险控制措施或建议、安全评估结论、安全评估人员签名及简历、参考文献和附录等内容。
参考格式详见附录2,化妆品产品安全评估报告(完整版)示例见附录3, 化妆品产品安全评估报告(简化版)示例见附录4。
9.说明
9.1 化妆品产品安全评估报告(简化版)可采用的证据
按照以下顺序依次选择至少一种证据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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