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山西碑刻里的乡约(9)

2023-04-27 来源:飞速影视
同治三年(1864)临汾县《魏村牛王庙诸社离合记》,落款中在羊舍村有“乡约曹共文”、车辐村有“乡约衡永禧”、西郭村有“乡约杨大量”(《资料选》,第567页),说明当时该地存在着乡约。平阳府绛州、临猗县、临汾县的乡约资料分别出现在顺治十年、嘉庆十九年、同治三年不同时期。
泽州。本文第一部分引用了临川县冯君冠康熙五十八年(1719)所立《崔村创建约所记》,碑记中说,当时“少年弟子近渐远淳古”,“于是请诸乡老,佥谋于请建乡约所”。该乡约所计东西五丈六尺,南北七丈八尺,屋二十楹。经始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十月,完成于五十六年(1717)七月。冯君冠施田十亩,以为守所之资。
冯君冠对乡人提出了对于乡人道德修养与行为的要求,内容本于“圣谕六言”。诸乡老评价创建乡约所的话,说明这一乡约所兼具春祈秋报祭社、岁时节日聚会、春粜秋籴实行救济的社仓、提供乡人读书的社学等多种功能,实为村落的公共事务中心。特别是告诫不能将乡约所变成祀神之淫祠。康熙时期临川县创建乡约的资料十分珍贵。高平县。嘉庆五年(1800)所立《康营村上谕六解碑记》,为知县张撰写,具体解释“圣谕六言”,要求“乡地保甲”推举绅士于公所刻石,朔望该绅士令“乡保”讲约①。嘉庆二十一年所立《拥万村重立社规碑》,其中一条说:“乡约甲长非公直之人不可充应,惟社中共公举觅。”②道光十三年(1833)所立《东周村永禁碑记》,由“阖社同乡约公勒石”③。咸丰六年(1856)所立《口则村禁约碑》,由“各社维首、当年执事首人同乡约等立”④。
这些记载说明当地乡约的存在。
潞安府。据本文第一部分所引长治知县嘉庆二十一年示谕冯村绅士乡约碑记可知,冯村存在着“十三班乡约”。
汾州府。集中在介休县张壁村修建庙宇的资料记载,康熙五十年(1711)立有《关帝庙重修碑记》,立碑者中有乡约贾国瑞等6人(《资料选》续一,第570页)。乾隆十一年(1756)所立《本村重修二郎庙碑记》(《资料选》续一,第23页),落款有乡约张灿等10人。乾隆五十六年立有《新建献殿碑记》(《资料选》续一,第56页),属于关圣帝君庙的一部分,碑记的落款人中有乡约贾大志、张廷维二人。道光十三年(1833)所立《义捐济米碑记》落款有“乡约贾维馨、贾璞、张素舒”(《资料选》续一,第710页)。道光十五年所立《重修仪伏补萁彩绘碑记》(《资料选》续一,第80页)也是修缮关圣帝君庙的,碑记的落款人中有乡约靳钊青、张世辉、贾维岳三人。以上5例,康熙朝1例,乾隆朝与道光朝各2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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