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也是城市中的行动者吗?(3)

2023-04-29 来源:飞速影视
有人使用“material”,有人使用“thing”,有人使用“object”,还有“stuff”“matter”“artifact”等,不一而足——这些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既有重叠,但亦有相左⑩。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仅仅从经验上界定“物”(将物理解为人的反面)也会在现实中遭遇困难:例如某个具体的工作场所是一个“物”吗?——如果是,那么场所里的电脑、桌椅、办公室又该怎么理解,这些“物”与作为整体的建筑是何种关系?同样,手机是一个确定的“物”吗?——如果是,那么手机的各种APP,手机的制作材料(芯片、屏幕、外壳),乃至手机里储存的各种信息(文本、视频、图片)又当如何理解?
在经验上和理论上界定的双重困难迫使我们重新思考上述这个棘手的问题,而从知识社会学的路径出发则提供了一个有益的视角。舒茨(Alfred Schutz)将现实世界理解为“生活世界”(lifeworld),即借由参与者的当下行动展开的一个“主体间性的世界”(intersubjective world)(11)。伯格和卢克曼以此为基础,提出知识社会学的建构主义原则,舒茨意义上的生活世界并非一个被给定的(given)实体,而是由参与其中的人类行动者(“主体间性”)通过“社会互动”(social interaction)方式建构而成。在生活世界中,参与者当下的行动正是韦伯(Marx Weber)所言的“指向他人的行动”(action oriented to other human beings)——即“社会互动”,它成为了“构建社会学分析的基本单元”(12)。
如果说建构主义原则将“社会互动”视为理解现实如何被社会性地建构的基本出发点的话,那么物质性这一概念的提出恰恰是对其中蕴含的“人类中心主义阐释”(human-centered interpretation)的一种驳斥。首先,某物的物质性这一概念表达的是它的内在特质(intrinsic character),这种特质使得它可以在社会情境的变迁中保持相对稳定(例如汽车作为一种交通工具,手机作为一种通讯媒介)。其次,物质性介入社会建构意味着在当前社会互动过程中,行动者面对/凭借的对象采取了“一种物理性的或者数码型的特殊物质形式,可以跨越不同的时间和空间的界限”,从而使得它可以不受当前社会建构的影响(13)。最后,某物不受社会建构影响意味着该物剥离人类“意图性”(intention)之外的属性,即它超越当前情境的主观阐释而保持的相对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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