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危物种的现状与未来丨“保护濒危物种”,到底是在保护什么?(4)

2023-04-29 来源:飞速影视
本质主义的思维方式可能还导致了另一种心态,即认为物种是静态的——不是 “物种不随时间变化”的那种静态,而是只有存在和灭绝两种状态,不考虑是否有别的因素影响物种数量的变化。实际上,无论是全球还是某个地区,采用不同的物种概念会得出不同的物种数量,这就是为什么物种数量估计值常常是一个范围颇大的区间。这种心态较多地见于传播领域,正是它把某些根据数学模型模拟得出的物种灭绝速率上限曲解为“每天有XX个物种灭绝”,乃至闹出“地球上的植物会在大半年内全部灭绝”的笑话。从传播效果来说夸大一些无可厚非,但严肃的保护工作者应该有分辨的能力。
很多时候,导致物种数量变化的不是灭绝事件,而是分类学对物种的拆分和合并。客观上来说,分类学的进展确实给保护工作带来了“麻烦”,因为有关物种保护的法律法规的执法依据正是物种名录。执法依据需要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如果名录中物种的分类受到挑战,确实是会造成执法者的无所适从。以现行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为例,异型玉叶金花(Mussaenda anomala)自1943年发表以来,近80年没有发现活的个体,因此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然而,后来的研究发现它实际上是常见种黐花(Mussaenda esquirolii)的畸形个体 [7],也就是说异型玉叶金花这个物种是不存在的。好在这个“物种”从来没人找到过,也就不会有违法和执法的问题,只需从保护名录里删了就好。随着相关保护名录的更新和扩容,由于物种重新划分而导致的困惑会越来越多。
要解决这类问题,既需建立定时更新名录的机制,也要分类和演化生物学家放下身段,向一线的保护工作者提供关于物种划分理论的帮助。与此同时,保护工作者也应当扩展眼界,跨越物种的藩篱。
超越“物种”的生物多样性保护
除了作为“模式”之外,作为保护对象的物种还可以被处理成“演化单元”,即一个正在演化中的实体,由此可以实现现代保护生物学的一个重要目标——保护生物的演化潜力,也就是生物应对环境变化带来的新的演化挑战的能力 [8]。正如达尔文所说:“(物种这个词)与‘变种’(variety)并没有显而易见的区分,只是后者通常用于称呼差异更小、波动更大的类型。 [2] ”作为演化单元的保护对象在物种界限方面也更加模糊,很多时候更关注种内的遗传多样性,这也是生物多样性的三个主要层级中最微观的一个。稳定而丰富的遗传多样性是受保护物种长期存续的必要条件,它意味着在环境改变时,有个体幸存下来并留下后代的可能性更高。反之,遗传多样性降低则会导致物种或种群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下降。因此,保护生物学家开始关注遗传漂变、近交衰退、瓶颈效应、定居现象等原本属于遗传学和演化生物学的研究方向,而保护实践的对象也越来越多地由物种变为种群或复合种群,这种改变可以有效地减少由物种界定方式带来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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