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没有文学的“文学理论”(6)
2023-04-29 来源:飞速影视
其二,文学理论作为一种公共性的言说方式,是社会意识形态的话语表征,参与特定时代文化语境的建构。换言之,从社会的整体出发,把文学作为一种社会行为与活动,从文学与其他社会活动的关系中建构文学理论。例如五四时期蔡元培、陈独秀、李大钊、鲁迅、胡适等,他们的文学理论是五四新文学运动的一部分,更是整个启蒙精神的组成部分,产生了广泛的社会效应,标志着中国现代文学的诞生。又如20世纪80年代的文学理论研究转向文学自身的文体、语言、形式等,通过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来说明美的本质、艺术等美学问题,改变了中国当代文学理论批评的面貌。童庆炳认为,文学理论研究应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要具有中国特色,充分考虑中国的历史文化和现实经验,有借鉴地吸收中国古典文论的精华,并关注当代文学运动的变化与发展,体现时代精神。
与哲学、历史的思考一样,文学理论的话语建构、文学创作受特定时代和文化语境的影响,它们植根于相似的文化背景中,存在着某种相近的价值取向,是一种“共生”的文化现象。不同学科之间存在互动与影响,其往往并不是层层递进的关系,即文学理论并不一定在文学的创作基础上产生,也不一定在哲学、历史学、社会学、心理学的基础上产生,而是植根于社会存在与时代具有普遍性的“情感结构”。
其三,对文学的社会研究属于有文学的“文学理论”,而对社会的文学研究则属于没有文学的“文学理论”,金惠敏对这一观点并没有给出明确说法。这里存在着研究目标上的不同:前者运用了社会学研究方法,但目的依然是解读文学作品,因此是“有文学的”;后者从文学入手,但却是为了研究客观社会,可以称之为“没有文学的”。那么,基于文学理论基础的社会分析与批判应如何展开呢?一是把文学当作社会的缩影,通过分析文学作品来揭示社会问题。最为典型的代表是19世纪以俄国别林斯基、车尔尼雪夫斯基和杜勃罗留波夫为代表的“革命民主主义文学理论”,其理论与批评并不是为了文学创作与欣赏,而是指向社会现实,强调文学表现社会现实,在世界各国产生了影响。又如20世纪霍克海默、阿多诺等人,其文学理论同样是把文学艺术作为社会批判的“抓手”,他们认为理性是批判现实的力量,并提出启蒙辩证法理论,为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奠定了基础。
二是通过推崇和倡导与特定社会政治意识形态具有相关性的文学价值,来实现文学理论、文学作品与社会思潮的整体性。例如,随着明朝中后期资本主义的萌芽,李贽的“童心说”、公安派的“独抒性灵”说,其所倡导文学价值也是以文学理论的言说方式介入社会价值建构的典型例证。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特聘教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李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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