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蜀人的圣树崇拜:从乌木到建木(3)

2023-04-29 来源:飞速影视
而如果在决斗中又能杀死这位祭司,他就可以取前任而代之,从此成为新的祭司和“森林之王”,也过起名声显赫、然而却令人胆战心惊的生活。 可以看出,内米湖畔的这个丛林,是圣树、更是森林女神狄安娜的神庙所在,逃亡的奴隶一旦进入这块神圣禁地,担任神庙的祭司,就不再受到追究。他之所以拥有“森林之王”的头衔,是因为他已经被视作圣树的人格化替身。因此,圣树树枝的被折取,也就意味着这位“森林之王”可以被取而代之。通过这个古老的风俗,让我们看到了神、树、人三位一体,异质同构的奇特现象。 实际上,我国古代也有着同样的观念。《诗·小雅·宾之初筵》:“有壬有林”,毛传:“林,君也。”《楚辞·天问》:“伯林雉经”,王逸注:“林,君也。”《尔雅·释诂》:“林,君也。”以林指称君主,体现了“森林之王”和人间君王二者关系的紧密。
人类学的研究表明,在早期社会,掌握了神权的人同时又是王权的拥有者。弗雷泽在《金枝——巫术与宗教之研究》的第二章“祭司兼国王”中指出古代的国王通常就是祭司,而且“在很多情况下,国王不只是被当作祭司,即作为人与神之间的联系人而受到尊崇,而是被当作为神灵。”因此,“林”和“君”原本就指的是一人,只不过前者代表其神权身份,后者代表其王权身份。王引之《经义述闻》卷二十六对《尔雅·释诂》“林,君也”之说,颇致其疑,盖未达斯旨也。

古蜀人的圣树崇拜:从乌木到建木


图(3)民间收藏古蜀文化玉石神树
然而,更让人惊奇的是,我们发现在古蜀地区,竟然有着和“金枝”故事颇为相似的习俗。《后汉书·郡国志》蜀郡广柔下,刘昭注引《华阳国志》云: 夷人营其地,方百里不敢居牧。有过,逃其野中,不敢追,云畏禹神。能藏三年,为人所得,则共原之,云禹神灵佑之。 今本《华阳国志》无其文,而《史记·夏本纪》张守节《正义》引《括地志》亦云:“茂州汶川县石纽山在县西七十三里。《华阳国志》云:‘今夷人共营其地,方百里不敢居牧,至今犹不敢放六畜。’”可见当是《华阳国志》的佚文。此事《水经注》亦载之,《水经注》卷三六:“沫水出广柔徼外”,注云: 县有石纽乡,禹所生也。今夷人共营之,地方百里,不敢居牧。有罪逃野,捕之者不逼。能藏三年,不为人得,则共原之,言禹之神所佑之也。 虽未指明出自何书,但和《华阳国志》佚文大同小异,当是本之于同一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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