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额贷款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

2023-04-29 来源:飞速影视
来源:金融界网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有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依法可通过互联网专门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机构(以下统称“从业机构”)。
第三条 从业机构开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以下统称“反洗钱”)工作应当遵循风险为本原则,开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以下统称“洗钱风险”)评估,完善反洗钱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反洗钱合规管理和反洗钱工具创新,有效防控洗钱风险。
从业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主动履行反洗钱义务。
第四条 从业机构应当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反洗钱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和反洗钱调查,不得拒绝、阻挠、逃避检查、监管和反洗钱调查,不得谎报、隐匿、销毁相关信息、数据和资料。
从业机构应当依法接受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关于从业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规定,协调其他行业自律组织,制定并发布从业机构所适用的反洗钱行业规则;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展线上和线下反洗钱相关工作,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发布风险评估报告和风险提示信息;组织推动各类从业机构制定并实施反洗钱方面的自律公约。
其他行业自律组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对从业机构提出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的要求,配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推动从业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
从业机构应当依法或按照相关自律公约接受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和其他行业自律组织对其反洗钱工作的自律管理。
第六条 从业机构应当保守反洗钱工作秘密,遵守数据合规要求。
从业机构及从业人员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及对报告可疑交易、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展反洗钱调查等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第七条 从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反洗钱风险管理体系、内控机制,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各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反洗钱职责,合理配置反洗钱风险管理及合规管理资源,确保反洗钱措施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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