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西方哲学新编》第二章世纪之交的各国哲学第三节功利主义(4)
2023-05-01 来源:飞速影视
做一个不满足的人要比做一个满足的猪要好,做一个不满足的苏格拉底比做一个满足的傻瓜要好。如果傻瓜和猪都不同意的话,那是因为他们只知道问题与自己相关的那一个方面,而苏格拉底这些人却知道问题的两个方面。
密尔知道,大多数人未必会选择精神快乐而舍弃肉体快乐,因此,他强调“有资格的鉴定人”的判断才有效。“假如那些人之中意见也有不同,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承认他们大多数人的判断是最后的定案。”密尔的功利主义有强烈的精英主义色彩。他把“最大幸福原则”中的“大多数人”解释为少数精英中的大多数。那些趋向肉体快乐的人是意志薄弱者(傻瓜),他们虽然人数众多,但他们的选择应不予考虑。
“多数人的暴政”
密尔的自由主义也是以保护少数人的自由、反对“大多数人的暴政”为主要内容的。他在《论自由》的开始说,过去的时代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因此要着重防止和反对少数人的独裁。现在是民选的时代,政府或大多数人会在“人 民”的名义下行使对少数人的压迫。这与少数人对多数人的压迫一样,也是暴政因为两者都是对个人自由的侵犯。他给自由的定义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只有一个,那就是用自己的方式寻求自己的利益,而且,并不因此而剥夺他人的利益,或阻碍他人谋求利益的努力。”在个人所能享有的自由中,密尔最看重表达意见的自由,因为这种自由完全符合“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拥有并表达完全属于自己的意见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而且不会妨碍他人的自由。密尔说:
我否认公众有控制意见表达的权利。不管公众自身还是通过政府来行使,这样的权利都是非法的。最好的政府并不比最坏的政府更有权这样做。这一权利是极其有害的,顺从公众的权利也许比反对公众的权利更有害。如果全人类的意见减去一种意见之后,只剩下唯一的意见,如果只有一个人持不同意见,那么,迫使这个人沉默是不正当的,正如这个人如果当权而使全人类沉默一样的不正当。如果阻碍一个人享受自己意见仅仅 是一种对个人的伤害的话,那么,伤害少数人与伤害多数人是一回事。但是,压制一种意见表达的最坏之处,在于对人类将来的和现在的一代人的剥夺,对反对这一意见者的剥夺甚于对它的拥有者的剥夺。如果这一意见是正确的,那么,他们被剥夺的是用真理代替错误的机会,如果这一意见是错误的,那么他们失去的是几乎同样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与错误的较量会使真理更清晰、更有活力。
我们大段引用的这段话,是对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所做出的最有力的辩护。这是自由主义在争取到信仰自由以后的又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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