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项目管理作业指导书(含流程图)(18)

2023-05-01 来源:飞速影视
2、项目管理机构应审查承包单位应急项案与响应的管理体系,其要点包括:
(1)承包单位是否制定应急项案与响应的管理程序或管理办法
(2)承包单位是否有明确的应急项案与响应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3)承包单位是否提供应急项案与响应管理的设备、设施、器材、救援力量等资源条件保证。
(4)承包单位的应急管理内容是否覆盖可能出现的潜在文件和等级情况。
3、项目监理机构监督承包单位落实施工现场的应急措施,主要内容有:
(1)是否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明确领导责任和执行责任,以及内部紧急联系方式。
(2)是否制定应急实施的作业指导书,即安全生产应急项案。组织应急救援的培训或演练。
(3)是否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范和管理,消除各类危险隐患。
(4)是否在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
(5)是否对从事关键作业岗位的人员进行应急防护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自救的能力。
4、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项案”由总承包单位制定,各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供的应急措施严格落实。
5、安全生产应急项案由总承包单位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企业技术部门及项目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合格后交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实施。
6、特殊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必要的审核与论证。
(五)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制度
1、总承包单位选定分包单位或建设(项目管理)单位直接选定分包单位后,应将分包单位的资质资料及拟签订的分包合同送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2、分包单位的资质资料一般应包括:
(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境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2)技术能力、人员配备、机械设备;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实际业绩;
(5)领导层状况、企业财务状况,上岗证;
(6)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7)其它必要的资料;
3、如果发现分包单位不具备承担分包工程的能力时,可提出辞退分包单位,中止分包合同,总承包单位应予执行;
4、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人员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如同意使用分包单位时,应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表)上签认,并正式签订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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