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项目管理作业指导书(含流程图)(23)
2023-05-01 来源:飞速影视
1、正在监理的工程项目,每月均应编制监理月报,报送建设(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
2、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本工程本月各方面的进展情况;向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汇报本月份在工程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建设各方之间关系所作的工作,总结存在的问题及经验教训;布置下月工作的重点;
3、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人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提供本专业或职务分工部分的资料与数据,总监理工程师审阅。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共同工作,分工协作,按时编制完成;
4、监理月报的统计周期为上月的26日至本月的25日,原则上规定次月5日前报送有关部门;
(十一)施工现场监理会议制度
1、监理例会
(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主要参加人员包括建设(项目管理)单位驻现场代表、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员;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如涉及设计和勘察单位、工程分包单位时可要求派员参加;
(2)会议的议题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各方的意见选定,要密切联系工作实际,重点突出,议程紧凑,议题的主要内容有:
1)上次会议事项的执行情况,如未完成应查明原因及其责任人,并研究和制定补救措施;
2)核查工程进展情况,并与计划进度比较,如滞后计划进度,则研究补救措施,同时制定下个周期的进度目标;
3)讨论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供应情况,存在的质量问题并研究解决办法;
4)检查工程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讨论并制定改进措施;
5)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6)通报违约及工期、费用索赔的意见及处理情况;
7)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8)其它当前急待解决的需要量在会上通报的或在会上研究的事项;
(3)项目监理机构各有关人员应在会议召开之前,按专业或职务分工对上次会议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并对本次会议拟提出的问题提出建议。在监理例会召开之前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会议,对如何开好例会作出布置和安排;
(4)监理例会召开完毕后及时整理出会议纪要,与会各方代表在会议纪要上签字后,上报建设(项目管理)单位一份,下发承包单位一份。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议题、上次会议落实情况及本次会议决议事项等。监理例会纪要是工程监理的重要文件,对建设各方都有约束力,并且在发生争议或索赔时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各项目监理机构都应予以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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