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衍和电影经典《舞台姐妹》的诞生(5)

2023-05-01 来源:飞速影视
现根据新发现的夏衍批注《舞台姐妹》(详细提纲)的原件影印件,对《对〈舞台姐妹〉(详细提纲)的意见》的底本进行比对校勘,以查漏补缺、纠正错误。
由原件影印件可知,夏衍的信从封面写起,足足写了三大页。在第一页信也就是封面的上端,有杨仁声写给丁一的一句话:“原剧本并具体修改意见寄给你,我没有原稿了,盼勿遗失。”信中开头的称谓也确如《戏剧与电影》版本说的是“仁声同志并转谢晋同志”,而非《意见》中只是“谢晋同志”。丁一是天马厂的党委书记,这句话说明经夏衍修改的原剧本先到了杨仁声那里,后又给丁一过目,再转给谢晋。由上到下传递,这样做是符合组织原则的。但在《意见》中,这些信息都被省去。
《意见》中信的开场白是:“这个剧本搁在我这里很久了,因为最近较忙,拖了很久,十分抱歉。……以下简述一下我个人的意见。”前文提及,省略号表示此处很可能有删减,但在《夏衍电影文集》(第一卷)和《夏衍全集·电影评论(上)》里,省略号都不见了。对照原件影印件,省略的内容是“据制片处马经波同志说,陈局长已和你谈过”。陈局长即陈荒煤。正是他和夏衍,推动了包括《舞台姐妹》在内的多部共和国经典影片的诞生。
接下去,夏衍开始谈个人具体意见。在《意见》中,第一点意见提到这个剧本“对艺术界进行‘忆苦思甜’教育是很好的”。原件影印件“艺术界”作“艺人”。更换名称的原因,可能艺人是旧时的叫法。第三点意见主要谈反面人物的塑造,《意见》中是“这也可以运用‘战略上藐视他们,战术上重视’这个原则”,影印件并没有“他们”;《意见》中“他们还很厉害”,影印件作“他们还有利害”;《意见》中“而没有‘糖衣’和‘外衣’”,影印件中“而”作“即”;《意见》中“没有经验的人就会上当了”,影印件中上当特地加了引号;《意见》中“如整部戏是讽刺喜剧、喜剧则又当别论”,影印件中“讽刺喜剧”实为“讽刺剧”。第四点意见谈时代气氛、政治脉搏,《意见》中的“乃至自然的话中来透露一些”,影印件是“乃至自然的对话中来透露一些”。
《意见》中只有夏衍的六点意见,实际上有九点,这在上海市直属机关五·七干校的信函中也提及过。《意见》里的第六点意见是这样写的:
(六)这部片子如写到解放为止,则可以向港澳发行。为此,可考虑与香港合拍,拍彩色。戏曲舞台场面多,拍彩色较好。……
如能在八月内搞好分镜头剧本,三个月拍摄,十一月底停机器,则年内就可以出片子,盼鼓足干劲,超计划完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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